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

房屋的质量安全标准关乎许多人的利益,无论是商品房还是自建房,只要只居住使用的房屋就有质量安全标准,有了这些标准我们才能使用这些房屋,因为一旦住房标准存在较大的问题,那么房屋就会有安全问题,那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有哪些呢?
  
  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法中的标准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三)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的工程建设技术数据及档案图纸材料;
  
  (四)有建筑材料、设备、购配件的质量合格证件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或优良等;
  
  (六)有工程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保修期规定
  
  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工程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5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房屋的质量安全真的不是一件小的事情,豆腐渣工程在我们身边经常出现,一旦自己遇到这类情况,房屋的一点损坏可能就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因此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应该多留意此类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缓刑是什么意思是不用坐牢吗?依据是什么?
      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
      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民事诉讼起诉要哪些东西?公民起诉应提交的材料是民事起诉书。(1个被告2份,2个被告3份,类推,都须原告签字或盖章)。主要......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判刑?与精神病人离婚只需要进行合理的财产分割而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


·一、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一、婚姻法中婚前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
      合同里没有违约金合法吗?我国的合同法有规定,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而言,如果出现约定的金额少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的这种情况,那么受损失的......


·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是按照离婚所涉及到的财产的数......


·我们办理入职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
      我们办理入职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碰到试用期的情况,从一两个月到半年不等,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期限是怎么定的呢,公司能否延长一个员工的......


·一、公交车里摔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公交车里摔伤算交通事故吗?公交车里摔伤不算交通事故,不是交通事故,是意外事件,但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可以要求公交公司赔偿。构成......


·建行信用卡欠款多少会被起诉
      只要是逾期,超过一定的时间就会被起诉,当持卡人透支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银行有权联合当......


·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
      不想续签合同到期要办理离职手续吗?在当今这个社会里不管你是处在什么位置上什么地方上竞争都非常的激烈也非常常的压抑,也是社会的压力造就了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