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协议是一种保证人民利益的方式

协议是一种保证人民利益的方式,一般是协议双方商量决定,并且基本能够保证双方在合理的情况下。那么,房屋质量维修协议又保证的是什么呢?一听这种名称就知道,肯定是跟房屋有关,质量问题有许多,比如说,地板,墙面,屋顶,电路等等问题都是需要维修的,那么保障维修的好坏则需要房屋质量维修协议。
  
  如果按时间划分,保修一般分为几次:首先使用户入住后一两周的保修,主要维护装修户在搬家过程中,很难避免一些小的撞击,和占用水电问题;二是半年后常规维修,如由于干燥原因的裂缝和变形问题;第三是完成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季节变化造成的问题,维修等质量问题。
  
  如果按时间划分,保修一般分为几次:首先使用户入住后一两周的保修,主要维护装修户在搬家过程中,很难避免一些小的撞击,和占用水电问题;二是半年后常规维修,如由于干燥原因的裂缝和变形问题;第三是完成了一年左右的时间,由于季节变化造成的问题,维修等质量问题。
  
  签订房屋维修施工协议书要注意什么问题?
  
  1、保修基金写进合同。保修期工程完工后,装修工程完成后,业主总装修工程5%,如果装修工程在保修期内不出现质量问题,则这部分钱给装修公司。保修是业主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有利的武器,所以在签署协议是好的方式来增加这一个。
  
  2、明确保修义务和责任。装修公司的装修保修协议也会发出,因此在某些方面的发展必然会对装修公司有偏见。这就要求业主在审查协议时应认真认真,对一些不公平的条款提出异议,对装修公司进行修改。例如,装修公司负责质量问题的维修,并对质量造成损失的问题不承担责任。这样的规定显然是条约之王,业主必须面地反对,装饰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在赔偿问题的质量损失。
  
  3、装修质量责任认定。家装纠纷的原因是因为责任心之间的偏差来认识的问题,业主觉得装修公司的施工,和装修公司认为,业主购买材料是一个问题,或者是使用问题。如果遇到这个问题,业主可以保持相关的证据,然后询问有关单位的第三方鉴定,证明装修公司负责维修的赔偿。
  
  4、维修项目需要重新验收,然后延长保修期。有的业主遇到了这个问题,一个项目的房子总是有问题,装修公司开始维修,但经过一段时间的问题,找到一个装修公司,装修公司是在保修期内作为借口拒绝免费维修。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业主在保修期内与装修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保修期内维修工程的质量问题,验收,并重新审批,延长保修期。
  
  保修内容的范围是什么?
  
  保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质量缺陷,如开裂变形、渗漏等。
  
  2、由于施工作业不规范,导致住户在装修时使用了故障、损坏等行程短路等。
  
  3、家庭使用,因为不小心损坏,如移动的颠簸等。
  
  如前两年,由装修公司无偿维修;而第三、由于装修的统一性和完整性,还应由装修公司负责维修,但装修户应支付材料成本和人工费用。保修期满后,解决住房问题。房屋保修期已经过去了,但住房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这是许多业主的核心问题。其实,在保修期内,业主也可以找到装修公司来维修,但维修需要付出一定的费用。
  
  综上所述,这种房屋质量维修协议就如同我们买一种产品时,都会有一定的保修年限,比如说买台电脑免费保修一年,这也是一种协议,而这里的协议是针对房屋质量而已。所以,这也是一种类似售后服务一样,解决一些后续的问题,使住户更加放心,利益得到最大的保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
      房地产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几年?1、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当权利......


·涉嫌交通肇事罪是什么意思
      涉嫌交通肇事罪是什么意思?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犯的量刑情节都有哪些
      一般在共同犯罪中才会出现从犯,而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旦认定为从犯的,那么对其的量刑肯定是会比主犯要轻一些的。而具体在对从犯量刑处罚的时候也要实......


·依法被判拘役缓刑坐牢吗
      依法被判拘役缓刑坐牢吗不确定,具体要看缓刑人员在考验期内的实际表现情况,才能确定最终是否不用坐牢。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要具备什么条件人民法院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发现确有错误的,依其审判监督职能,有权对案件提起......


·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
      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中国拥有的广阔海洋领域也使得渔业开始在近年来逐渐发展昌盛,渔业作为经济领域中的一种行业也受到行政机关的监管,......


·惩罚性赔偿私罚是怎样的?
      惩罚性赔偿私罚是怎样的?一、惩罚性赔偿私罚是怎样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


·父亲欠债债主骚扰子女合法吗?
      父亲欠债债主骚扰子女合法吗没有法律依据不合法,只是民间的一种说法。只要父母健在,子女不会因为父母的民事行为而承担连带责任,父债无须子偿。但如......


·仲裁协议与仲裁管辖权的关系有哪些法律依据
      仲裁协议与仲裁管辖权的关系有哪些法律依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者在争议发生之后......


·如何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
      如何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一、如何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立遗嘱把财产给国家可以按照遗嘱有效的基本要求,写清楚接受主体为国家,即国家是遗嘱继承人......


·你知道人身保险包括哪些内容吗
      你知道人身保险包括哪些内容吗?一、人身保险包括什么?1、按照就保险范围分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人寿保险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