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日常生活当中,税务行为是我们比较常见的行为,因为对于公民来说,他们的工资收入都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当然,如果对于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话,那么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很多人对此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即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管辖。其中:
  
  1、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2、对税务机关的派出机构依法以自已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3、对扣缴义务人作出的扣缴税款行为不服的,向主管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4、对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作出代征税款行为不服的,向委托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5、对被撤销的税务机关在撤销前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
  
  6、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7、对国家税务总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复议;
  
  8、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纳税人或者其他税务当事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进行转送。
  
  二、行政处罚特征
  
  1、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是税务机关
  
  税务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定职权,只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享有处罚权的税务机关才能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2、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前提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
  
  违法行为是指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违反税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只有此类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才能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未违反税务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即使违反了其他法律、法规,也不能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有税务违法行为但已构成犯罪的,应依法给予刑事制裁,一般不再给予税务行政处罚。因此,只有在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有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时,才给予税务行政处罚。
  
  3、税务行政处罚是对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处罚
  
  从处罚的对象看,税务行政处罚所适用的对象是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这一点使它与税务行政处分相区别。税务行政处分是在税务机关内部对其工作人员的处分。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是指税收征收管理权作用的对象,包括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代理人和其他税务违法行为人。他们与税务机关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有义务遵守税收法律、税务行政法规所确定的各种规范,否则,税务机关就可以给予处罚,以示惩戒。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所进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是一级复议,也就是向他的上一级,机关来提出,除此之外,我们在这里也给您简单介绍了一下税务行政处罚所具备的特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
      追讨拖欠工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人给付一定数额的......


·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
      一、父母房产继承权过户问题先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


·向撞的人要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向撞的人要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由哪个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


·瑕疵证据种类包括哪些?
      瑕疵证据种类包括哪些?同非法证据一样,瑕疵证据也是通过不合法的手段获得的,只是在违法程度、法律后果等方面要比非法证据轻些。那么瑕疵证据种类通......


·新三板要约收购流程是如何的
      新三板公司收购流程:1、确定收购意向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较长的一段时间,包括双方前期的接触及基......


·1、驾驶证如果是过期的
      1、驾驶证如果是过期的,而且是2年以内的可以重考科目一恢复驾驶证,超过就需要去驾校重新办理。2、违规违法吊销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
      遇到产科医疗过错案例该怎么处理一、处理方法医疗事故的解决途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有三条解决途径:1、双方自行协商,2、向卫生行政......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
      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有很多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在我国关于专利代理服务合同是什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双方可协商进行增减或修改相关条款,前提是一定遵守这......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
      并购提升企业价值的因素有哪些一、关于企业价值的内涵1.什么是企业价值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是各要素资产的整体组合,是人类劳动的产品,是人类......


·人员辞退怎么赔偿损失 ?
      人员辞退怎么赔偿损失?一、人员辞退怎么赔偿损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