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六安市劳动保障高温费怎么发的?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安徽省高温补贴的标准——《关于安徽省企业高温季节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如下:
  
  1、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气温以省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为准。
  
  2、企业应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具体条件,建立高温季节津贴制度,并通过平等协商合理确定本单位的高温季节津贴发放条件、范围及具体标准。
  
  3、企业在高温天气期间,应遵守国家、省防治高温职业危害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适当调整高温、露天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增加休息,减轻劳动强度,减少或停止高温时段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企业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不得因增加高温季节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季节津贴。高温季节津贴计入工资总额,在企业成本中列支。
  
  5、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管,确保高温季节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
  
  二、高温天气的注意事项
  
  1、要注意在户外工作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切忌在太阳下长时间裸晒皮肤,最好带冰凉的饮料;
  
  2、要注意不要在阳光下疾走,也不要到人聚集的地方。从外面回到室内后,切勿立即开空调吹;
  
  3、要尽量避开在上午10时至下午4时这一时段出行,应在口渴之前就补充水分;
  
  4、要注意高温天饮食卫生,防止胃肠感冒;
  
  5、要注意保持充足睡眠,有规律地生活和工作,增强免疫力;
  
  6、要注意对特殊人群的关照,特别是老人和小孩,高温天容易诱发老年人心脑血管疾病和小儿不良症状;
  
  7、要注意预防日光照晒后,日光性皮炎的发病。如果皮肤出现红肿等症状,应用凉水冲洗,严重者应到医院治疗;
  
  8、要注意出现头晕、恶心、口干、迷糊、胸闷气短等症状时,应怀疑是中暑早期症状,应立即休息,喝一些凉水降温,病情严重应立即到医院治疗。
  
  六安市的高温费在发放的时候也是要参考着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下发的通知书,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部的文件来看,在六安市的高温费每个月应该也是不能够低于300元的标准的,另外六安市的高温费的发放工作有什么问题的话,能够直接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工作人员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驰名商标域名抢注怎么办?
      驰名商标域名抢注怎么办?一、驰名商标域名抢注怎么办?驰名商标域名被抢注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补救:1.技术上,因域名注册相对独立于商标体......


·最新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量刑标准
      我国对聚众淫乱的行为是给予了严厉打击的,而在《刑法》中也相应的规定了这方面的犯罪,即聚众淫乱罪。现实中,有的人不仅自己有聚众淫乱的行为,同时......


·人民司法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
      人民司法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吗?人民司法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对于那些可以通过协商处理职务分割的,只要是双方合意处理,并且也不会危......


·怎么认定询问笔录的效力
      一、询问笔录的效力认定《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据种类只有八种。询问笔录,并不在其中,因此,询问笔录仅是实践中采用的一种言词文件,往往是被......


·生物司法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其实司法鉴定为打击犯罪,帮助公安人员揭露犯罪罪行也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的,并且随着现在我国对于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越来越规范,司法鉴定工作在人们心......


·房屋他项权证补办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购买房产时,大部分的读者都能听说过,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的具体事宜,那么如果是他项权证不小心丢失的话,那么就得需要进行补办了,那么补办的......


·没有投资人告非法集资应该怎么办?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可能很多老百姓都遇到过非法集资的行为,但是由于对于这方面的知识并不是特别地了解,也不知道他的行为是否真正的触犯了非法集资......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
      铁矿石贸易合同是怎么写的铁矿石贸易合同卖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上饶信息公开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信息公开是一类比较合法化和公开化的事务,对我国的公民和社会健康发展都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我国的信息公开主要涵盖公民解除政府的一类基本信......


·怎样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
      如今社会上大龄剩男剩女较多,有一些人为了生理需求而强行与他人发生关系,那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呢,到底怎样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而要是确定构......


·非法生产专用窃照器材罪既遂量刑标准细分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8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