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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赔偿含赔偿

意外险赔偿含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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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保险人在内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如下项目:
  
  1、交通费:指为抢救生命而发生的救护车辆费用及医院转诊过程中的用车费用。  
  
  2、指被保险人因突发急性病或遭受在保险人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所在的医疗补充保险金额×0.5%/天的标准和被保险人的十级住院天数给付。  
  
  3、近亲属探望交通费、食宿费: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三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一名随行或一名前往探望的亲友的额外食宿费和交通费。其中食宿费每天不超过人民币200元,交通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随行未成年人或长着的送返费用:指被保险人连续住院3天(不含三天)以上或死亡,其随行未成年的人或长者因无法照料确需送返远距住地而发生的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5、旅行社人员和医护人员前往处理的交通、食宿费用:被保险人重伤或身故,2明旅行社人员(境内)或1名旅行社人员(境外)和1名医护人员(境外、视被保险人受伤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前往)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6、行程延迟需支出的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因发生导致原有行程被迫延迟而需指出的额外的食宿、交通费用,具体标准同本条第三项。
  
  二、投保事项
  
  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除一般应保管好保险合同、履行好如实告知义务、索赔注意单证齐全等各种保险常规知识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点:
  
  1、投保团意险前后应采用适当方式向员工明确宣示。经常听见有人说,人死了,残废了,钱还有什么用?但在实际生活中,发生人死亡、伤残的意外事故后,解决问题的焦点恰恰集中在钱赔多少的事情上。因此明确进行这是增进职工福利的宣示,是必要和合适的,体现了管理层对员工的关怀和爱护。
  
  2、需提供投保员工人数、职业或工种、保额需求或费用预算等信息;需填写投保书、提供员工清单、通过现金或支票缴费;
  
  3、投保后被保险员工人数或工种发生变化,应于10日内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合同批改处理,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不必要的理赔纠纷。
  
  4、要明确指定受益人。主要是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没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按法定继承程序分割。明确指定受益人,可以减少事后处理的精力。投保后,要求变更受益人,应及时书面告知保险公司。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总结的有关信息,也在上文中回答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有没有误工费的问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队的形式进行投保,这个险种与意外伤害保险较为相似,一般不考虑被保险人自身的健康问题,而是预防意外情况的发生,希望以上的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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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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