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指因国家或集体等公共利益的需要(这是国家征地的必备条件、前提),国家对土地进行强制性的征收,并进行土地补偿的行政行为,现在随着城市和农村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出现国家征收的情况也越来越多,山东完善征地补偿政策,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最迟5年调整一次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征地补偿费标准提出明确要求,征地补偿费包括两部分,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标准。土地补偿与安置补助两项费用之和为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2009年山东省政府颁发了《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山东省首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于2009年7月1日正式实施。2009年到2016年,对标准进行了两次调整,提高幅度分别为20%、29.46%。目前执行的土地补偿费用标准,即为2015年省政府批复实施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征地区位不同,征地补偿标准不同。该标准已公布,可到山东省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上查询、下载。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内容,事关被征地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对于推进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山东省自1992年起,由市级政府制定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在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化解征地补偿争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机制,各市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山东省征地补偿条例,制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报省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并适时作出调整,最迟5年调整一次”。目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已经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各市开展标准制定工作。三、山东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地方政府征地需履行九道程序《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土地征收程序作了明确规定,需履行如下9个程序:1、公告。市、县政府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告知群众拟征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同时告知被征地群众相关权力和责任。2、勘测调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财政、乡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及相关权利人等,对拟征收土地进行现场调查、清点、确认。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示。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勘测调查结果和国家有关规定,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补偿费标准、数额、补偿安置方式等内容。报经市、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公示,同时告知群众申请救济的渠道和时限,充分听取被征地群众意见。4、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同意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后,由市、县国土、财政、人社部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5、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在征地报批前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贴费用,待征地批准后,依法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6、组织报批。市、县政府按照建设用地报批要求,组织材料,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7、批后公告。市、县政府收到土地征收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发布《征收土地公告》。8、拨付征地补偿费。市、县财政部门自批准土地征收之日起3个月内,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9、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到位后,原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地上附着物,移交土地。在行政机关人员进行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行政机关人员程序违法等的职务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要不敢为自己维权,法律提供了很多途径来进行权力的救济。进行救济时还可以询问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保修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公路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他是我们日常交通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宽阔平整的的公路能给我们带来许多便利,所以公......


·一、驾驶人员醉驾怎么改成酒驾?
      一、驾驶人员醉驾怎么改成酒驾?驾驶人员醉驾的情况下,是不可能改成酒驾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
      劝退怀孕女职工合法吗,是否能劝退怀孕女职工一、劝退怀孕女职工是否合法(一)根据《劳动法》第29条、《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


·购房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什么
      购房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什么一、购房合同内容一般包括什么购房合同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开发商土地使用来源以及房屋状况:包括您购买房......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
      抹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标准一、抹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主控项目(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湿润。(2)一般......


·公示催告程序相关诈骗行为分析
      犯罪人利用公示催告程序进行诈骗的通常手法如下:(1)犯罪人先以合法方式与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建立交易关系,并以接受对方签发的汇票为支付方式,以......


·法院没收非法集资后如何处理?
      一、法院没收非法集资款后如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


·异地起诉离婚需要什么具体的材料?
      现在人们的生活压力逐年增大,很多人在组建新婚家庭之后,还是会按照原样的生活轨迹继续下去,然后在忙碌的工作生活中,很多夫妻无法兼顾好家庭和工作......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
      两个借款人怎么写借条?若是借款人有两个,那么可以自由的选择是写一张还是写两张借条,若是写一张借条,那么就构成了共同债务关系。若借条有两个借款人......


·一、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吗?
      一、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吗?法律规定了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该法规的实行是从今天四月初开始的,虽然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


·在我国离婚房子是法院拍卖吗
      夫妻离婚时,房子对双方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今时代,房价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比较高的。所以,法院在处理夫妻离婚房产纠纷问题的时候,也是比较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