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


  纳税是企业的正常行为,税务部门定期会对企业纳税情况进行稽核,发现有问题的,可能对企业做出处罚,当然,企业对处罚不服的,可以提出异议,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我们通过下面这篇短文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税收征管法》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纳税争议行为设置了行政复议前置程序,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复议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要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时效是多久?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
  
  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行政复议的管辖机构如何确定?
  
  行政复议管辖,是指不同层级、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之间受理复议案件的分工。管辖的实质意义在于解决具体对某一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行使复议权。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15条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了集中规定。根据该规定,行政复议管辖按以下规则确立:
  
  1、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2、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3、对特殊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1)对派出机关、机构行为不服的管辖;
  
  (2)授权关系中的管辖;
  
  (3)对共同行政行为不服的管辖;
  
  (4)对被撤销行政机关行为不服的管辖。
  
  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给您回答了行政复议败诉后还能征税吗这方面的问题。企业申请行政复议,被驳回的话,则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处罚单是正确的,这样情况下,企业必须要如实纳税,缴纳相关滞纳金。当然,对行政复议不服的,企业还可以申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死刑是什么 哪些人不能判处死刑
      通常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罪犯,在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对其判处死刑,但有些情况下即使犯罪情节达到了死刑标准,不过因为犯罪分子具有特殊的情况,因此......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故意伤害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故意伤害导致十级伤残的,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一、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主要内容是什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8月25日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


·一、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
      一、员工得癌症能辞退吗?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转让规定有哪些?我们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需要不断的去发展去创新自己的业务才能发展的更好,一般情况下一个公司具有很......


·交通事故行政拘留多久?
      根据交通事故的轻重对应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有可能只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等。承担刑事责任,会被行政拘留,那么交通事故行政拘......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犯罪吗
      民间借贷赚取利息差不犯罪,但是违法。除金融单位以外的其他所有单位,向金融机构借款,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赚取中间的利息差,这种民间借贷就是违法的,......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入职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因为劳动者是通过付出劳动获得报酬的一方,所以很明显是弱势......


·婚前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有的男女考虑的比较多,为避免婚后产生纠纷,因此就会在正式结婚之前,选择先签订婚前协议,就彼此的财产、债务等等做出一个约定。对于这样的协议,也......


·国庆节加班费是几天
      在我国,劳动者不仅有劳动的权利,也有休息的权利。在法定的工作日之外,休息时间和法定假期都是必须要执行的,在休息的时间内,劳动单位不可以要求劳......


·仓储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仓储合同又称为仓储保管合同,而租赁合同是指自己或者他人将自己的东西出租出去来获取一定的利益所签署的合同。而这两者看起来似乎并无太多联系,但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