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孩子入学时法定监护人一定是父母吗?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祖父母、外祖父母;
  
  ②成年的兄、姐;
  
  ③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①配偶;
  
  ②父母;
  
  ③成年子女;
  
  ④其他近亲属;
  
  ⑤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不是说孩子是因为办理入学的所以监护人就必须是父母的,如果父母已经全部去世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当时是谁监护的孩子就填写谁的信息,所以监护人的信息没您想的这么教条化的,生活中很多事情结合实际状况一定要会灵活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的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通俗点说就是城镇土地与农村土地;由于两者的......


·有罪证明无罪辩护的区别是什么?
      一、有罪证明无罪辩护的区别是什么?有罪证明无罪辩护的区别是:两者的主体不同,有罪证明是原告对被告的指挥,而无罪辩护是被告对原告指控的解释。刑事......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客运合同的条件有哪些作为客车公司与旅客之间签订的客运合同来看,在法律范围内,成立并且实际生效了之后,当然也是有可能出现一些意外,从而导致......


·股权投资可靠吗?应该怎么选择?
      股权投资可靠吗?应该怎么选择?随着挂牌上市的企业越来越多,手里握着这些企业原始股的人也变得很富有。从而使得越来越多的人迷信股权投资想着一夜暴......


·彩礼返还情形归纳
      一般情况下存在五类情形的彩礼返还1.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此种情形原则上是支持彩礼返还的。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已共同生活。当......


·2023年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
      房产继承新规有哪些?(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


·离婚聘请律师委托合同
      离婚聘请律师委托合同委托律师合同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商标就花费抢注需要多少费用?
      一、商标就花费抢注需要多少费用?从2017年4月起,注册商标又有新的规定,商标注册费减半,由原先的600元减免到现在的300元。商标注册费用如下:......


·工伤赔偿星期天不算吗?
      工伤赔偿星期天不算吗?工伤赔偿是不能将星期天算作在内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妻子买保险算共同财产吗?
      妻子买保险算共同财产吗?1、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


·一、 法院判离婚了在结婚算重婚罪吗?
      一、法院判离婚了在结婚算重婚罪吗?已经离婚后,再结婚不算重婚罪,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