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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即为定性为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即为定性为工伤,伤也分伤和残两种,不同程度的工伤有相对的赔偿标准,以广州为例,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来作为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根据伤残程度不同鉴定等级也不同。那么广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下面来具体了解一下。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
  
  第三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提出申请,并提供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医疗终结期需延长的,由批准。  医疗终结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条件确定。五项条件均需要护理者为一级,五项中四项需要护理者为二级,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为三级,五项中一至二项需要护理者为四级。  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人事、工会组织、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政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工伤医疗终结期和确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工作。  第二十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专家库的设置办法及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程序由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另行制定。综上所述,我们知道了广州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不同程度的工伤用人单位所承担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受伤后要到有权威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要通过劳动能力来判断伤残的程度,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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