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是人身中大事之一,那么买房费用对于广大老百姓都是一笔天文数字,甚至买房首付都是跟家里的亲戚朋友借来的。买房最重要的是签订买卖合同,那么一起来了解一下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首先您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条款,是否公平,还应该考察开发商的资质等。1、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较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2、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3、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4、五证审查须从严,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5、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煳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6、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塬件,查看是否通过了近日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7、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如果选择按套内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时,应当在“面积差异处理”条款中明确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8、认购书前要盘算,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这里说明一点,签订认购书不是房屋预售或销售的必经程序,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签订认购书。9、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10、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较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11、较后,还要约定配套设施,如个人的门窗型号,是否一户一表等;公用的绿化、电梯等等。12、重视补充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内容一般包括付款方式、房屋平面图、公共面积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说明、装修标准、迟延交房特殊塬因的说明、公建配套设施以及花园绿地的权属、物业管理等。建议购房者在签约时一定不要局限于格式条款的内容,对有损于自己利益的条款要与卖方协商重新拟订,对遗漏的事项要加以补充。13、签订购房合同时,坚持卖方先盖章,买方后签字,不在合同上留空白。建议在合同上由加盖骑缝章、过页章,个人买主过页签字。
  其他注意事项:
  1、现实中也存在开发商因为资金链条断裂,可能会无力继续投资建设或陷入债务纠纷,而停工时间较长可能会形成烂尾楼,这对于购房者维护自身的利益非常不利。建议您在签正式合同之前,再实地了解一下项目情况。如果选择购买,一定要详细约定交房时间,以及相关的违约责任。2、购房者交纳房款之后,开发商一般出具的是收据,正式的购房发票通常会在交房的时候给购房者。主要是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不是最终的实际面积,在实际建造过程中会有或多或少的误差,所以,只有等到实际测量面积出来之后,该房屋的实际销售价格才会准确无误,一般就在这时候出具发票。3、对于开发商提出的自己认为不合理的条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进行协商,合同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而且就您关心的问题,也要在合同中体现。在合意的过程当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强制对方,任何一方都有不签订合同的权利。如果您认为您的利益在合同当中无法保障,而开发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补充的话,购房者有权重新选择开发商及楼盘。刚需族的小伙伴一定要认真仔细看哦。买房对于我们一般家庭来说是全部的积蓄,所以我们对房子的期待特别高。所以在买之前您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楚购房合同。以上是对“郑州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什么”做出的详细整理,郑州的伙伴们可以参考一下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
      旅客该如何利用旅游消费维权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人们在满足物质需求后,越来越注重精神需求,近年来我国游客数量呈现出有增无减......


·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骗婚如何取证?
      骗婚如何取证?骗婚立案所需要的证据有哪些?一、骗婚该如何取证?我国法律上没有骗婚的规定,因欺诈而登记结婚也是有效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双方感情......


·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费、住院费等票据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书据实赔偿。二、营养费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字样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营养费,对于营养费......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
      实践中,人们在购房的过程中,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该明确违约金赔偿,这样能够保障购房违约金的追讨。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


·一、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才好?
      一、被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才好?(一)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法......


·一、起诉抚养费的律师费如何确定?
      一、起诉抚养费的律师费如何确定?1、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2、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一、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属于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


·对商标侵权的认定考虑什么因素
      对商标侵权的认定考虑什么因素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
      逃税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哪些一是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二是在账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