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离婚协议不成的情况是可以提起诉讼的。诉讼案件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诉讼时限。由于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的差异,结案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针对于离婚官司需多长时间才能结束该问题在本文中就展开了解答与分析。
  
  离婚官司需多长时间才能结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通过诉讼离婚的案件审理时间如下:
  
  (1)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2)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第一离婚是可以协议或者诉讼离婚的协商不成的则只能到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要求离 婚:
  
  第二离婚一般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财产问题,婚后所取得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二是小孩抚养权问题,如有小孩,小孩的抚养权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来判定;
  
  第三专业律师可以为你制定详细全面的应对策略避免在离婚的过程中所出现的法律风险争取更多的权益;
  
  结合上文中的内容可以得出,关于离婚官司需多长时间才能结束干问题在法律上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相关诉讼法律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一般都会在六个月内进行结案。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情况,需要向当地的检察院提交申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寻衅滋事罪过了五年还能追诉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确定,一般追诉标准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节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
      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一、房产代书遗嘱范本的格式是什么?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民族: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现......


·什么样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进行房地产的转让,其实也就是进行房地产买卖。这样的活动每天都在上演的,但您是否注意过,其实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些不得转让的房地产,那究竟哪......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有财产
      夫妻一方债务怎么执行共有财产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方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


·辞职后的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辞职后的员工离职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农村宅基地遗产继承法是怎样规定的
      房产继承需要过户费吗?需要,过户费主要包括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具体如下:1、继承公证费。按照评估价的2%或受益......


·意向性合同在什么时候具有法律效应吗?
      看意向性合同里的具体内容。在司法实践中,意向合同很少产生民事纠纷,原因在于意向合同一般无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即便发生诉讼纠纷,较难查找适当的......


·农村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我国现在加快了城镇化的建设速度,对于很多的农村土地进行了征用,而对于征用的土地国家则会给到使用人补偿款来保证失去土地人民的正常的生活,但是如......


·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抚养费吗?
      离婚可以一次性付抚养费吗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
      刑事法庭审判程序是什么?一、开庭审理1、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法院可以开庭审理。2、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


·使用岗位及期限。
      使用岗位及期限。甲方聘用乙方在岗位工作。使用期限为。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岗位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