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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监护权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自然证明由村委会开具没错,但公证和证明力更强些。为此,你可先在村委会开一个指定监护人的证明,然后拿到公证处去作个公证,请公证处给你一个《公证书》,公证书的内容是证实村委会开的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至于法院的证明一般是以裁判的形式体现,是在村委会指定监护后权利人之间有异议时,异议人向法院起诉后才由法院审判后作出裁判文书,不经审判法院不能出具证明的。如果按上面的方法还是不能办理的话,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近日发布的《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终期监测统计评估报告也指出:“农村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给予孩子所需的学习辅导和价值观教育,从而引发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这一项任务中,《意见》要求,要“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中有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外出务工人员要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建立监护干预机制。《意见》还提出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假如出现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等6种情况(详情见右图),其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县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
  
  二、可另行指定监护人的6种情况
  
  1、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
  
  2、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农村留守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在问到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的时候,以上在六种情况的时候可以指定其他亲属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这样是为了更好地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好好学习,希望能够得到更多网友们的重视。在留守儿童的平时生活中,相关监护人也应尽全力维护好儿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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