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土地使用证未经四邻同意怎么办


  对于土地使用证的办理,通常情况下都要有街坊四邻的同意才能办理,这不仅是生活中的需要,同样也是法律规定的要求,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需要街坊四邻的同意有时是一件难事,那么,土地使用证未经四邻同意怎么办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解答。
  
  土地使用证未经四邻同意怎么办
  
  办理土地使用证,四邻不签字,也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  在房屋建成后,当事人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然后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将地籍调查表提交给四邻签字确认,如有邻居拒绝签字,可向国土资源局说明情况,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处理:  1.根据1993年颁布实施的《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违约缺席指界的,根据不同情况按下述办法处理:如一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如双方违约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员依现状界址及地方习惯确定;将确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缺席者。  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担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两条确界自动生效。指界人在认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参照上述规定处理。因此,邻居拒绝在权属界线协议书上签字,国土资源局可参照上述规定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具体操作程序为:  国土资源局于现场指界四日前向申请人和邻居分别送达《现场指界通知书》。指界当日,均出席指界且无异议签字的,按正常程序办理;若邻居缺席或虽出席但无理由拒绝签字的,指界结果以申请人指界为准,由国土资源局将《指界结果确定书》送达缺席指界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指界结果确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重新指界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逾期不提出的,之前指界结果自动生效,国土资源局以此为据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为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尽量化解矛盾与纠纷,国土资源局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促使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在按违约缺席指界程序办理前,国土资源局会组织各方到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弄清拒不签字的原由,以便及时处理争议,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上述文章已经给出较为详细的解答,对于这类问题的解决,其实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困难,只要我们能遵从有关的法律要求,按照程序一步一步办理即可,毕竟土地使用证持有人是我们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终究不会太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保外就医的对象有哪些,保外就医手续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监狱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是可以申请保外就医的,那么具体而言哪些人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申请手续又是怎样的,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在道路上行走或者是驾车的时候分神,或者是交通设置的损坏,就有可能会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起诉书赔偿金额可以多写......


·一、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
      一、离婚后又同居财产如何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一、审理区分建筑物所有权的司法解释是怎样的?第一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


·产权年限到了怎么办,需要重新办理吗?
      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性质是不同于西方,我国采用的是土地国有制和集所有制体,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当事人是可以通过申请的方式取得。申请人一旦......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我国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肯定我国交警部门是需要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的。在交通事故当中的相关人员,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


·2023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淄博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


·莱芜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全天下的征地补偿都不可能有一个具体的公式套进去计算就可以了,所以征地补偿其实本身充满了各种变数,并且当地的市民们拿到手中的征地补偿标准是不能......


·孕妇犯罪怎么处罚,如何处罚犯罪孕妇
      虽说孕妇犯了罪是受到法律相应保护的,但这并不代表,孕妇犯罪后就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当然,特殊情况除外。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孕妇犯罪怎么处罚呢......


·法院要送达什么文书2023
      法院要送达什么文书2023一、法院要送达什么文书(一)起诉状起诉状一般分为三部分:当事人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1、当事人基本情况:......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制度是什么?在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对于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参加审判的人员中会根据国家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进行回避,方可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