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两个小孩均在两周岁以内的

两个小孩均在两周岁以内的,女方基本上可以争取到两个小孩的抚养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一个小孩在两周岁以内,另一个小孩在两周岁以上,女方有条件同时争取两个小孩的抚养权。
  
  根据最高法上述司法解释,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也就是说差不多能确定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会判给女方。假如小孩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若能举证证明男方具有家庭暴力、赌博或者不仅抚养义务等恶习并且不利于小孩成长的,法院可能就会把另外一个小孩的抚养权也判给女方,女方也就成功争取到了两个小孩的抚养权。
  
  假如另一个小孩在十周岁以上,若孩子愿意跟随女方生活,那么法院也会遵从孩子的意愿,判给女方抚养,此时女方也争取到了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三、两个小孩都在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男方、女方都有条件争取同时抚养两个小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这类抚养权里的争取,男方应出示孩子相应的生活情况,和自己在一起生活更适合孩子的生长,孩子和自己的感情更为密切。这样才会得到相应的审理部门的同意,也符合我国案件的审理程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诉讼法关于受案回执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在我国将会受到极大关注,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处罚都非常的严重,因此必要要慎重对待。同时我国刑事诉讼法对于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比如......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如何确定?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
      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一、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公司不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重
      我们知道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刑法中规定的重罪,那这两个犯罪相比的话,哪一个更重一些呢?而绑架罪和抢劫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
      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一、如何认定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规定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应该是多少?
      民营企业注册资本应该是多少?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的限制......


·办理公积金结婚证怎么复印
      商品房公积金借贷,两个人的结婚证复印件都要提供。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
      一、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如何销案?根据法律规定人伤交通事故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确定赔偿的数额来进行销案。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


·行政处罚发现违法行为起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对于行政处罚的具体涵义有两种,狭义的行政处罚一般都是特指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可以依法有权利对违反行政法规规定的当事人予以处罚的行为。而广义的......


·后续治疗的司法鉴定有什么规定
      司法鉴定的时候通常都是就受害人当时所受的人身伤害进行鉴定,但是有些人身伤害造成的结果是持续性的,往往需要通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治疗才可以恢复健康......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归谁管?
      突如其来的意外总是会让受伤的劳动者一下子就不知所措了,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到处寻找救济,好不容易知道了要获得赔偿应该先去进行工伤鉴定,可是工伤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