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第二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三条
  
  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第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二、敲诈勒索罪特殊立案金额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本解释第一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时,其中勒索同时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那么对立案金额的要求则为1000元-2500元以上。
  
  如今一般是在2000元到5000元之间,当然各省市需要结合本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实际确定本地敲诈勒索罪的立案标准数额才行。而具体的犯罪数额不同,那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吗?
      一、离婚财产分割照顾无过错方吗?因出轨离婚财产分割是会照顾无过错方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男......


·辩护词正当防卫是如何书写的?
      辩护词正当防卫是如何书写的?辩护词正当防卫的书写方式是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受到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并且单身一审或者说是二审的辩护律师,通过查阅相关......


·现今社会中
      现今社会中,加班是我们司空见惯的是,然而在很多特殊情况下无论是员工还是企业都不清楚怎样算是加班以及在不同的情况下,加班费应如何计算。下面我们......


·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斗殴罪区别有哪些
      不管是寻衅滋事罪还是聚众斗殴罪,其对社会公共秩序都是造成了一种破坏,因此对触犯这两种犯罪的行为人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而寻衅滋事罪与聚众......


·审查批准逮捕期限是多久
      一、审查批准逮捕期限是多久?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九十一条规定:......


·房屋权利人指的是什么意思
      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房地产业,我们在买卖房产时,经常会在房产证上看到房屋权利人这一栏,这种专业名词,有时我们并不十分了解,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释......


·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否合法
      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否合法?1、以总公司入股成立分公司是不合法的,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没有接受投资的业务,子公司才存在接受投资业......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一、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房屋登记行政诉讼时效,是知道该行政决定的6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我国法律规......


·劳动者讨薪时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


·按揭贷款购房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购房方式了,毕竟对于大
      按揭贷款购房可以说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一种购房方式了,毕竟对于大多数家庭来讲可能都是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而这种方式下刚好解决了这个问题。但在按......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
      航空运输损害赔偿的方式航空运输和公路运输也一样,都是一种运输方式,所谓的航空运输就是说承运人通过航空运输货物的的、方式,航空运输和公路运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