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合议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肯定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但是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所进行的处罚的性质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我们国家存在着行政处罚,也存在着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当中存在着合议制度,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行政处罚合议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行政处罚合议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保证行政处罚合法、公正,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必须进行合议。合议在案件调查终结后、报同级法制部门审核前。
  
  第三条 一般性行政处罚案件,合议由专卖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三名以上单数的案件审理人员和执法监督员、稽查部门负责人进行,同时明确一名合议人员进行记录。
  
  当合议人员对案件有不同意见时,应当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
  
  二、其他规定
  
  第四条 应当对以下情况进行合议,并制作合议记录:
  
  (一)对本案是否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明确:
  
  当事人是否是该行政违法行为主体;
  
  当事人的名称是否正确无误;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名称是否与其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上的名称相符;
  
  当事人是否具有法定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三)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
  
  案由确定是否恰当;
  
  案件事实是否完整、清楚;
  
  证据是否真实、充分、有效,证据与证据之间是否有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
  
  对违法所得或非法经营额的计算认定是否准确、有据。
  
  (四)对违法行为的定性是否正确恰当。
  
  (五)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恰当:
  
  有无适用未生效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正确,有无应适用此法却适用了彼法,或应适用此条、款却适用了另一条、款;
  
  处罚的种类、幅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依据违法情节的轻重,有无畸轻畸重、显失公平的情况。
  
  (六)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
  
  有无履行立案审批手续;
  
  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按规定报批、出具单据或相关法律文书;
  
  有无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案件承办人员是否有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情形。
  
  (七)有无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的情况;
  
  (八)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是否规范,表述是否准确,用词是否严谨,词句是否精炼,有无概念不清或其它容易引起误解或争议的情形。
  
  第五条 每一案件合议结束后,经当场合议人员集体表决,半数以上合议人员认可通过的合议意见为最终合议结论。
  
  第六条 案件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合议结论,依照有关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分别提出下列处理意见:
  
  (一)确有应当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提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意见;
  
  (二)违法行为轻微且危害不大的,提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提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意见;
  
  (四)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程序违法的,提出补充调查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五)违法行为不属于本机构管辖的,提出移送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意见;
  
  (六)违法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应当同时予以行政处罚的,还应当提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的意见。
  
  案件审理部门形成合议结论后,报同级法制部门审核。
  
  第七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我们国家关于行政处罚合议制度当中内容是有着明确的法条规定的,也就是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都必须要适用合议制度,在适用合议制度之前,也需要报批相关的机关来进行审核,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了其他的法律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事实劳动关系是什么意思 事实劳动关系包括哪些情形
      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利益,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双方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就有......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


·职工上班期间病了算不算工伤
      职工上班期间病了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而生病视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


·按注册资本原值转让需要纳税吗
      按注册资本原值转让需要纳税吗需要纳税,需要缴纳2种税,以下就是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款,分别是:1、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


·施工分公司有权对外签订合同吗
      有权,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能签订合同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


·申请支付令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支付令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支付令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后,到相应立案窗口需要填写: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证据目录、当事人送......


·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有什么渠道?
      自从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号召的提出后,全民的创业激情似乎就被点燃了一般,各种类型的创业公司层出不穷,但这种初创公司似乎都会面临同一个难......


·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1、主体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作为公民个人,必须达到法律......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有效吗
      有的人虽然不符合《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但通过一些手段也让婚姻登记部门为自己办理了结婚登记,这种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建立的婚姻,在法律......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


·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植物新品种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