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为什么?

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为什么?
  
  首先,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与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无关,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则双方的劳动关系成立。无论双方是在之前还是之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建立只能是开始用工之日。
  
  其次,签订了劳动合同,不一定证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签订只是对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期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书面约定,最终合同是通过双方来履行的,如果一方为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造成的结果就是为履行合同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双方对劳动合同(包括事实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怎么区分劳动、劳务关系
  
  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3、主体资格不同。
  
  劳动关系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关系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也不能同时都是法人或组织;劳务关系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4、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着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关系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没有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这是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基本、最明显的区别。
  
  5、是以谁的名义实施工作以及由谁承担责任不同。
  
  事实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工作,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的职员,其提供劳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构成用人单位整体行为的一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与劳动者本人没有关系;劳务关系是提供劳务的一方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劳务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在提供劳务过程中纯粹是由于自身的过错给第三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该损害与雇主无关。
  
  6、合同内容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7、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力不同。
  
  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雇佣契约或者说从属的雇佣契约。企业对职工遵守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有进行奖惩的单方权力。而劳务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只有劳务合同本身可以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任何一方的内部规章制度不能成为双方权利义务的依据。
  
  8、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9、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作为劳动关系中的职工,有权通过工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监事会等途径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就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经营决策、职工奖惩、工资制度、生活福利、劳动保护和保险等事项行使批准、提议或发表意见等权力。但是,作为劳务合同关系中的劳务提供者,则不是企业的内部员工,不享有上述权力,无权干涉或者过问企业的生产经营
  综上所述,只要劳动关系确实发生而且在实际意义上已经出现了单位支付工资且劳动者付出工作努力的状态就必须承认其属于法律调整的一种关系,此时法官就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来做出合法的纠纷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情形有哪些?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过户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收费吗
      过户的房屋土地使用证收费吗过户的房屋土地使用证需要收费。如果是国有出让性质土地,那么办理该土地证过户,在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后,由买卖双方一......


·管辖权异议成立理由主要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成立理由主要是什么(一)提出异议的主体须是本案的当事人在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通常为被告。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


·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今我国已经改从前的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度,通常当事人到法院起诉的,只要满足了形式要件,那么法院就要立案。关于赡养纠纷,在立案的时候需要当......


·批捕期间退侦最多是几次?
      一、批捕期间退侦最多是几次?嫌疑人被批捕后,案件进入侦查和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


·委托之事项
      委托之事项甲方委托_________为其公司设计标志_________个,公司产品商标_________个。二、委托设计费用公司标志设计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区别?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员工自己同意的,要是员工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除非是员工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
      一、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分遗产立遗嘱夫妻都可以参加,从实质意义上来说,共同遗嘱必然是指共同遗嘱人将其共同一致的意思通过一个遗嘱形式表示......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
      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一、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伤赔偿由谁来承担?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二手房质量问题有哪些
      二手房质量问题有哪些1、渗、漏:通称“六漏一渗”,是指屋面漏水、水箱漏水、楼地面漏水、地下室漏水、上下水管道漏水、卫生洁具漏水和墙面渗水。从......


·一、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法律效力吗?
      一、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的效力是法律效力吗?利害关系人代书遗嘱的效力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代立遗嘱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才可以确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