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自行车逆向行驶责任在于谁?

随着社会的不断地发展和不断地进步,现代的人们对于自己的身体状况越来越注重,您通常都会通过骑行的方式来锻炼自己的身体,现在的社会呼吁您环保出行的方式,虽然骑自行车的方式环保又可以锻炼身体,但是对于自行车逆向行驶责任在于谁?下面给您详细介绍一下:机动车、非机动车靠左侧通行,则视为逆向行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按照规定行车才能保障道路的畅通,任何人不得违反这样的交通规则,如果违反了交通规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在道路上无论骑自行车的人也是要按照一定的交通规则行驶,绝对不可以为了方便自己,而乱了交通行为,如果骑自行车逆向行驶会遭到不必要的危险行为,如:与机动车相撞,或是与行人相撞的事件,也是时有发生的,对自己对他人都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自行车逆行是违章行为,按规定可以处以警告或者罚款5至5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规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1、追尾碰撞前车的;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8、逆向行驶的;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逆行就是属于规定的第8条,所以逆行车辆全责。
  注意:自行车在交通法规里面属于弱势群体,在划分责任的时候交警会考虑照顾弱势群体,所以即使其逆行,也不会承担全部责任,一般是80%左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综上所述,骑自行车出行虽然环保健康,但是在车辆较为多的城市中还是比较危险的,现在社会中的人们交通意识越来越浅薄,我认为您应当多多了解一下交通安全法则,来维护自身的安全,通过以上的介绍,相信您对于自行车逆向行驶责任在于谁的问题有了充分的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随着手机功能不断的多样化
      随着手机功能不断的多样化,打麻将这一行为也从线下发展到线上。手机麻将游戏层出不穷,输赢不再仅仅限于几个游戏币,而是发展到通过微信红包转账,更......


·法律规定b2高速倒车扣几分?
      一、法律规定b2高速倒车扣几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


·罪犯判处缓刑犯新罪适用吗
      一、罪犯判处缓刑犯新罪适用吗?(1)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


·行受贿罪怎么理解,是否是同一个意思
      当我们为了自身的一些目的,给予他人钱财,可能会涉嫌行贿罪,而接受钱财的人则会涉嫌受贿罪,这两个罪名是相辅相成的,只不过很多人无法将这两个罪名......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一、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包含哪些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以下各项条件:1、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与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区别是什么?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指的是对可撤销民事行为行使的撤销权,合同的效力是一个可撤销合同。债权人撤销权的......


·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债务的诉讼时效需要根据还款期来确定,但有些债权人在订立借款协议时却把还款期“丢”了。那么,未约定还款期的诉讼时效......


·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  一类区片范围:北部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44344元/亩......


·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是多久?
      摊销对于会计行业的人来说是经常会提到的,一般对于一个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都需单独核算,都是要按要求计提摊销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摊......


·所谓合法经营,就是指在市场活动中取得了营业执照的商户才能算合
      所谓合法经营,就是指在市场活动中取得了营业执照的商户才能算合法经营。如果是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就应该向工商部门申请个体户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上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