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

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自己的发展前景,因此对于求职的人来说,进入一家好公司是许多人的追求,但是好公司就意味着高竞争,人员的流动与离职就成为了家常便饭,当自己被公司辞退时一般都会有所补助,那么,正常情况下被辞退有代通知金补偿吗?我们为你解释。
  被辞退有代通知金补偿吗,在那些条件下可以获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相关知识
  
  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从文中我们了解到待通知金获取需要一定的条件,当自己的辞退类型不属于这些条件时,待通知金就不会发放,除此以外,作为劳动者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权利的维护依旧得遵循相关的法律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怎么办?
      一、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怎么办?我犯重婚罪我的孩子由配偶来进行抚养或者是其他的法定监护人来进行抚养。根据《刑法》第258条规定,犯重婚罪的,处2年......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有哪些?社会上存在很多公司法人抽资出逃的现象,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权利转移公司资金,将资金转移到其他个人账户,然后从个人......


·父母不肯出钱买房子违法吗?
      父母不肯出钱买房子违法吗?父母不肯出钱买房子当然不违法,父母没有义务抚养已经成年的子女,父母在世,他们的财产属于他们个人,不属于孩子,他们可......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造成轻伤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
      对于刚刚步入社会的应届学生而言,可能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了解不深。那么,就由我来跟您讲解一下吧。在应聘工作进入单位以后,用人单位都会和劳动者签......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
      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一、公司和股东签无偿借款合同怎么写?借款方:身份证号码:贷款方:法定代表人:借款方为进行经营活动......


·迁户口可以网上办理吗
      当事人的户籍是否可以网上申请办理迁移手续,需要看当事人是否省内迁移户籍,以及当事人所在省份是否开通网上办理业务。当事人可以事先带上本人的有效......


·被丈夫殴打受伤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家庭中,丈夫对妻子施暴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在这种情况下,要是被丈夫殴打受伤,是否可以要求其作出赔偿呢?需要注意,此时要区分妻子是否提出了离婚......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
      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一、生产销售假药罪最新量刑意见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
      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一、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包括哪些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


·房屋买卖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在进行房屋买卖的时候,有一定的流程,而这些就是作为购房者应该事先了解清楚的内容,这样才能比较顺利的完成房屋的买卖。那具体来说房屋买卖的流程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