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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入职材料是否合法

拿走入职材料是否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其他方面:
  
  1、这些资料是否仅属于你所在的公司所独有,其他公司绝无仅有?
  
  2、离职员工是否带走公司技术资料到了同行企业里?
  
  3、这些资料是否在同行企业发挥了效益?
  
  4、带走材料是否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5、是否申请了专利?
  
  6、员工离职之前是否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竞业限制金额?
  
  二、员工入职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4张;
  
  4、职称证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6、健康证明。
  
  三、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因此,在相关法律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员工离职能否带走入职材料的硬性规定,只要员工的行为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应该都是可以协商的,拿走入职材料的合法性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通过以上的介绍,关于离职后公司入职材料 是否可以带走,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是可以协商的,看具体情况来确定。还有这些资料在同行业的发挥效益情况,是否有专利申请、有无竞业协议限制等。您也可以咨询律师解答其它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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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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