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包括哪些?

在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是存在着补偿和赔偿这两个概念的,两者是具有非常大的区别的,赔偿通常情况下是由于国家,的行为存在着错误,但是补偿的话并不是我说我们国家就存在着征收土地补偿,很多人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包括哪些?一、太焦高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包括哪些?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征地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征收土地补偿的具体项目内容当中,包括土地本身的补偿费用,以及土地上面附着物的补偿费用,还有就是安置相关人员所进行的一些费用,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当然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政府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
      签了购房居间合同,有效吗?一、居间合同的概念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罪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比较清楚的就是犯罪行为,但是实际上在我国刑法上还规定了罪状这一法律上的术语,以及犯罪构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这些名词......


·当我们驾驶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时
      当我们驾驶机动车行驶在路上时,如果发生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或者任何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情况,要去判别那一方为责任方或者谁要对此次事故占大多数的判......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时如何认定的?
      一、农民工打工劳动关系时如何认定的?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文件)第二条规定,成立事实劳动......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怎么写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怎么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怎么写在现实什么中,存在着很多需要接受教育,却因为家庭困难无法支付学费、生活费的情形,由此,国家设......


·离婚起诉要多少钱
      离婚起诉要多少钱一、离婚起诉要多少钱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


·侵犯专利权会怎么量刑
      情节严重的会判刑。专利侵权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普通的民事侵权,另外一种是假冒他人专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


·非法集资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非法集资刑事附带民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案件审判的过程当中,如果是属于刑事类犯罪案件,但是又涉及到民事赔偿的话,民事赔偿运用到的诉讼法是民事诉讼......


·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可以要求补偿的情形是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


·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
      被侵犯土地使用权时该怎么办?在农村或城郊地区,常常有人承包下一整片土地来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质量,或建房子,或做农活。但是,总有那么一些人,......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
      离婚后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是什么罪?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做父亲的不抚养孩子,造成严重后果,那就是遗弃罪,如果没有严重后果,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