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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鉴定人出庭需要做什么准备?

河南省现在仍然有很多案件因为鉴定程序出现的法律问题而遭遇了判决困难的情形,尤其是在鉴定人员作出结论之后遭到了对方的质疑后而要求其出庭做详细解释时而引发的争议,其实只要鉴定人员做好准备出庭就可以为诉讼提供便利。那么,河南司法鉴定人出庭需要做什么准备?
  
  一、河南司法鉴定人出庭需要做什么准备?
  
  1、了解案件庭审的相关情况
  
  接到出庭通知后,应与本案的承办法官联系,详细了解案件当事人双方及其代理人对鉴定所提出的重点、难点和疑点。立即将原鉴定档案材料调出,认真阅读全部内容,回忆原鉴定时的相关细节,翻阅有关记录,熟悉相关资料。
  
  此外,鉴定人还应针对所出具的鉴定书以及本案的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发问,尤其要在应对专家证人提出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询问上下功夫,然后逐一进行充分准备。
  
  2、针对案件的司法鉴定准备相关材料
  
  出庭材料包括鉴定材料和答辩材料。鉴定材料以原鉴定书为基础,要仔细研究原鉴定书的送检材料和鉴定依据。核实鉴定结论得出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无遗漏,是否客观。核实当事人双方对鉴定的疑问是否确定存在。若发现原鉴定存在漏洞,要及时进行补充完善,并做出补充鉴定,在开庭质证前交给法庭。
  
  对于一些无法弥补的漏洞,或因当前的技术水平无法解决的问题,也要仔细研究其妥善的答辩方案,同时与法庭取得联系加以说明。如果发现原鉴定意见确实错误,应当及时向办理案(事)件部门相关部门如实说明,由办理案(事)件部门依照程序组织重新鉴定,同时将该情况通报法庭,切不可因当事人不懂鉴定而心存侥幸。答辩材料应针对案件的疑点、难点和争议焦点列出清单,以答题的形式进行书面准备。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难题,及时联合相关部门或有关人员讨论,虚心听取有关人员对鉴定工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综上所述,鉴定人员作为专业而中立的司法介入环节肯定是要在作出客观准备的前提下才能够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增加法律上的效力,否则如果因为鉴定环节而导致案件不公正将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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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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