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

在当今社会中,买卖这个词语是一个非常符合当今社会发展又经常发生的事情,那么它和专利连起来就构成了买卖合同中的专利,那么合同中的专利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涉及什么?涉及到关于那些法律条文。
  销售合同增加条款
  :乙方须对与甲方购销货物数量和价格保密,若因乙方泄密导致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采购合同增加条款
  :知识产权条款
  
  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2.买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买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
  3.供方应保证提供货物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归供方所有的,对于非供方所有知识产权的货物,供方由义务提供给买方正规渠道证明。
  4.供方商标、专利许可需方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
  保密条款
  
  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
  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相信您在看完以上文章对于买卖合同中的专利有了一定的了解了,那么在买卖中涉及到一些专利上的问题通过以上文章您都对于专利和买卖这两个词和这两个词的意义都有了相应的了解,希望通过此篇文章能过帮助到您不管是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都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买房子付首付流程是什么?
      一、买房子付首付流程是什么1、看房A、查看“五证两书”。“五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
      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一、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对于此员工是可以进行辞退的。可以依据《劳动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


·网络诈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
      网络诈骗立案的标准是什么?网络诈骗立案也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对于网络诈骗立案是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办理,我们对于这种情况也应该多加警惕且不能违反规......


·一、不买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赔偿吗?
      一、不买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索要赔偿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或者提供......


·彩礼返还由谁举证,怎么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
      虽然我国法律中没有强制性的规定男女结婚,男方必须要给付结婚彩礼给女方,但实践中给付结婚彩礼可以说是很多地区结婚的风俗。而实践中,因此产生纠纷......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一、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


·法律规定构成受贿罪怎么处罚
      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


·一、夫妻分割财产财产的来源是什么?
      一、夫妻分割财产财产的来源是什么?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婚前一方付了房产的首付款,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登记在首付款一方名下的,该房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房产,但是具......


·夫妻办离婚要分些什么财产
      夫妻办离婚要分些什么财产一、夫妻办离婚要分些什么财产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分割,而根据我国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
      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一、祖孙之间的抚养条件是什么?有经济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