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吗

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吗一般情况下,合同能够顺利的履行,是交易双方的愿望。但在有些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合同的一方却不得不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比如:对方违约等。那么,在实践中,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吗?的我们为您在此整理介绍。
  一、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吗
  在实务操作中,对于法定解除的适用应严格依法律规定办理,并对第94条第5项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要从严解释,应以法律有明文规定为限。对于约定解除而言,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解除事由的约定一定要慎重,不要将一般违约事项规定为解除事由,更不能将法律、法规禁止的事项规定为解除事由。双方当事人解除事由的约定,既要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也要遵循公平合理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
  合同解除制度设置的目的在于,因一方当事人的根本违约致合同履行利益不能实现,对方当事人为了防止合同在违约情形下给自己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补救措施,即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自救措施,目的在于防止损失扩大,维护自身利益。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正因为如此,各国合同法均对合同解除的事由作出了严格规定。合同法第94条对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解除情形虽有5条之多,但较过去合同法的规定要严格得多。
  二、解除合同应注意什么
  
  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
  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同,将给市场交易带来沉重的交易成本,并给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带来冲击和破坏。
  4、一般来说,合同的目的是与合同的主要义务联系在一起的,违反主要义务将使合同目的难以达到,而单纯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附随义务,一般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丧失,不能据此解除合同。
  5、不适当履行与合同解除。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履行有瑕疵。如果瑕疵并不严重,一般要求采取降价和修补办法予以补救,而并不宣告合同解除。如果瑕疵本身能够修理,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修理瑕疵。给予非违约方要求修理瑕疵的权利,实际上使他获得修补瑕疵的机会,从而避免合同被解除。从上文来看,对于“只要违约就可以解除合同吗”的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解除。而事实上,有时侯解除合同也是处理合同纠纷的有效方法之一。但就合同解除时所涉及到的一些法律问题,比如:赔偿金等问题,对纠纷双方而言,确实比较难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 一、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
      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一、关于交通伤残多久能鉴定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上海青浦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
      上海青浦民事诉讼律师的收费标准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2009年7月1日实施)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哪些?1、公司式公司式私募基金有完整的公司架构,运作比较正式和规范。目前公司式私募基金(如“某某投资公司”)在中国能够比......


·工地摔伤新农合报销吗
      不可以报销的。存在第三方责任的如发生人身伤害产生的医药费依法由第三责任方承担,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等均不得纳入新农合的报销范围。新农合......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写自书遗嘱?
      一、根据法律规定怎样写自书遗嘱?根据法律规定书写自书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有以下内容,1、立遗嘱的目的,即处理财产的意思表示,应首先写明:“我立本遗......


·有孩子了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孩子归谁
      视情况而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


·民事诉讼再审案由
      民事诉讼再审案由《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


·夫妻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过错方财产怎么分割?过错方一般会少分财产,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相关规定,在诉讼离婚中,分割财......


·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
      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一、对于偷税漏税的罚款是怎样的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


·高空坠物意外应该如何有效避免
      单纯的依靠国家的法律制度,其实也并不能够解决在社会生活当中遇到的所有的民事纠纷的,就像现在摆在您面前的就是对高空坠物的不断谴责,现行法律制度......


·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复议答复书
      多长时间能收到行政复议答复书?一般5个工作日就会有答复的。《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