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

在我国,当公民在主动或者被动参与到违法犯罪活动中,且真正涉及到违法行为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成为刑诉时效,那么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多少呢?小面有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刑诉时效的概念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追诉,或者无罪释放。
  二、刑诉时效的具体期限是多少?
  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方法有以下几种: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4、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后罪的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这里对前罪和后罪是什么犯罪没有限定,无论重罪还是轻罪,前后两罪是否同一罪名,只要再犯新罪,前罪开始计算的追诉期限就中断,而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不在追究刑诉时效的情况有哪些?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5、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6、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总是所述,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需视其犯罪结束的具体时间而定。同时也有一定情况下的条件可以不追究刑事案件追诉时效。通过我们的讲解,希望您对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有全面的理解。同时,我们也希望您能够遵纪守法,不要做出违背法律的事情,以免给自己带来污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要怎么认定非法侵入住宅罪
      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天地,也......


·对存疑不起诉的申诉应当向哪个司法机关进行?
      一、对存疑不起诉的申诉应当向哪个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诈骗罪的立案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


·劳动合同解除什么时候发工资
      一、劳动合同解除什么时候发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


·离婚与无效婚姻区别是怎样的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


·对于上班族而言,五险一金在生活中的角色不言而喻,这关乎着到手
      对于上班族而言,五险一金在生活中的角色不言而喻,这关乎着到手工资的最终数额。但是,众所周知,地区经济发展的差异会影响到五险一金的缴纳数额。那......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很多时候,劳动者新进入一家公司的,单位一般都会与其约定试用期,虽然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能够享受的权益相对较少,但此时也是能够享有一定权利的。那......


·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的,处......


·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一、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一、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转让需提供的资料1、合同......


·孙子女是祖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离婚协议书的约束力有哪些
      离婚协议书若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那么一旦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登记之后,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对当事人产生一定的约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