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1、所需材料: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某某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所以还没有结婚证生完孩子能报销吗显然不可以因为生育津贴是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的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津贴费用。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报销: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某某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参保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生育医疗(产前检查)费用。
  
  还没有结婚证生完孩子能报销吗这项费用报销所需的《生育服务证》就是需要《结婚证》来办理的。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
  
  1、所需材料:
  
  《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某某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婴儿出生后的2个月后办理)。
  
  3、经办流程: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于每月1-20日上报社保中心,受理审批后30个工作日支付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以上我们了解到,生育津贴明确提出需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其他费用报销需要提供生育服务证也就是准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而准生证就是需要用结婚证办理的,由此可知结婚了还没有结婚证生完孩子能报销吗回答是基本上不能办理的,当事人可以由用人单位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请求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连续犯的特征都有哪些?
      一、连续犯的特征都有哪些?1、必须基于连续意图支配下的数个同一犯罪故意。所谓同一的犯罪故意,是指数个犯罪故意在内容和形式上完全相同。2、......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最新是什么?我国的经济发展的迅速,最直观的表现就是我们国家的建筑都是高楼大厦,和其他别具一格的美观建筑。这些建筑展现的是......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加班工资如何计算?每到五一、十一、中秋这样的法定节假日,按照规定,单位都要安排职工休假,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可是很多岗位在假期期间也......


·债权人可以拉走债务人物品抵债吗
      1、债权人拿走债务人的财物抵债时,债权人如果不在场,无法监管财物情况的,债权人涉嫌构成盗窃罪,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债权人拿走债务人......


·公租房五年到期可以买吗
      公租房五年到期可以买吗目前市面上的公租房通常是以以五年为一个期限的,如果居住者去购买改善住宅的房屋,需要将会公租房退掉,或者承租者在租满5年之......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前签订网签合同属于共同财产吗?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在我国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租赁合同、居间合同等等,在委托办理房屋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在签订......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主体一般是谁?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主体一般是谁?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有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及人员,才能构成......


·眉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惩罚
      隐私是我们都不愿意投入出去的,但是有不少的人员会从事个人信息的贩卖工作,虽说这是有利可图,可这严重侵犯了我们的个人隐私权,前段时间曝出的眉山......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谁担?
      高空坠物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什么《侵权责任法》规定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相较于建筑物的全体使用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


·対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対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一、対生产和销售假药的处罚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