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监护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精神病人、失能失智老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无法作出真实的意思表达,因此法律为之设定了监护人。由此,监护人便负有了对上述人员在生产、生活中的照管以及代为行使相关权利的职责。但是,在监护人履行监护义务的过程中,或出于对被监护人权益的漠视,或图谋于其经济上的利益,或为弥补长期照顾的拖累而寻求精神平衡,因此侵犯被监护人房产等财产性利益的行为时有发生。
  
  二、出售房产的步骤
  
  如无民事行为人名下的房产需要出售,该如何进行呢?
  
  第一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房屋产权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步: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监护人
  
  第三步:监护人作为产权人的法定代理人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注: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三、常见的房产纠纷
  
  (1)监护人滥用权利卖房
  
  监护人如果为了保证被监护的无行为能力人正常生活而必须进行房产出售最好保留证据之后再进行房产交易。而如果监护人无法证明其出售被监护人房产具有正当理由,那么就是属于滥用对被监护人财产的处分权,为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2)夫妻一方擅自卖掉共有财产
  
  如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产,其中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另一方为法定监护人也无权擅自卖掉二人共有房产。作为监护人理应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除被监护人利益之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买方不属于“善意”取得的话,该房产合同一般被认为无效。
  
  (3)监护人自作主张放弃继承
  
  被监护人虽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仍享有继承权。法定监护人一般不能代理被监护人放弃继承权。这明显损害到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这种代理行为会被认为无效。
  
  无行为能力,监护人可以代为卖房吗,这类事件在我国的法律是被允许的,但是前提条件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相关利益。我国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无民事能力人享受继承权,如监护人放弃这部分权力,就会构成相关的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
      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一)通常,单位欠工资,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客观原因是单位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甚至经营不善导致不能按时发工资,这种情况要体谅......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
      产品质量纠纷不付货款可以吗?可以,可以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拒绝付款。产品质量纠纷,是因产品质量而引起的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争执,包......


·上海笔迹司法鉴定费用
      上海是个国际化的城市,各类司法鉴定事件很多,上海的朋友可能遇到过笔迹无法确认的情形,无法确认的笔迹是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得到法律支持的结果的。......


·济南公司法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可以说律师在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起到了帮助案件整理事实真相的作用,而对于当事人来说律师就是帮助自己打赢官司的关键人物,所以律师这个职业在社会上......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父母赠与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范围的情形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死刑杀人偿命,是传统的说法,但在现代法制发展的大趋势下,将逐步减少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


·新刑法九受贿数额有什么变化
      新刑法九受贿数额有什么变化(刑法第385条)(一)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具体包括哪些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组织形式1、公司制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是以《公司法》为法律框架,通过股权发行筹集资金并投资于私募股权......


·如果交强险投保人赔偿不服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
      如果交强险投保人赔偿不服可以起诉保险公司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实,现在不用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