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在我国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同时,还有很多人在顶风作案。法律的设立在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更对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硬性规定。违背了法律就必然会受到制裁,但也会有一部分人不服从,那么这时就涉及到了强制执行。所以今天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如下强制措施:(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冻结、划拨存款,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从被执行人的工资、奖金、各种有价证券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中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规定,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察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国家设立法律主要目的不是惩罚,而是确保人们的生活。遵守法律是对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看了上文您对于强制执行拘留后怎么办这一问题也应该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其严重性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里我们还要说一点,生活中还有一类人我们叫他“老赖”,您也应该提起重视并且远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高空坠物宣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近日来,之所以我国普通公民又开始热烈的关注高空坠物,是因为最近法院审理的某件高空坠物导致有人伤亡的判决结果是,宣判该栋建筑物使用者的大多数住......


·最新p2p非法集资要判多少年?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变强,网络也越来越发达,然而现在好多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非法的集资,骗取您的钱财,那么最新p2p非法集资要判多少年?这要看情......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是指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车险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车险费率改革的更多细节......


·民间借贷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在生活中,存在很多的民间借贷,其中有的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的虽然签了合同,但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够详细,甚至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对......


·监控违章停车要怎样处罚
      违章停车不扣分,一般是罚款200元,但是要看清罚单上的日期,不要延迟日期,以免生成滞纳金,加重经济损失。违章停车很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交通拥堵等影响......


·江苏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抚养费应当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
      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什么?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程序主要是: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


·民法典56条的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56条的内容是什么?法制化程度比较高的社会中我们需要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处理很多纠纷问题,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更需要不断的去学习法律知识,和......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下列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有权取得经济补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