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酒精度170是醉驾吗?

酒精度170是醉驾吗,依据我国道路交通法规定,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应当认定为醉驾,酒精度170,应当属于严重醉驾,人民法院会判处3个月拘役,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执照,如果造成事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醉驾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给他人造成伤害。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醉酒驾车酒精含量 在170ml,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但可以判处缓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这种情况就是判处拘役而已。也就是一两个月吧。还有可能会判缓刑。如果到时仍未治愈的话,可以申请监外执行。(你的具体情况不明。能否得到支持还得看法院判决)醉酒驾驶的标准为: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即车辆驾驶人员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据测算,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综上所述,酒精度170是醉驾吗,如果醉驾造成事故逃逸,应当从重处罚,在高速公路醉驾,醉酒驾驶营运车辆,逃避公安检查,多次醉驾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饮酒驾驶机动车辆,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2000元,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再次被处罚的,应当拘留10天,罚款2千元。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离婚要开多少次庭,起诉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案件频发,甚至离婚率远高于结婚率。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若对债权债务关系无法达成协议时,可向人们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当人民大......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有效是什么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有效是什么(一)合同解除以有效成立的合同为前提。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


·遗嘱可以代写吗?
      遗嘱可以代写吗法律允许代写遗嘱,但是遗嘱毕竟牵扯很多,所以要代写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应,也是有一定的法律规定的,代写遗嘱的具体规定在我国的民法典......


·长期股权投资是无形资产吗
      长期股权投资是无形资产吗一、长期股权投资是无形资产吗长期股权属于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
      犯罪预备阶段的量刑是怎么样判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


·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租赁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发生对于房屋的使用权力而进行的法律行为。而房屋租赁也需要当事双方签署一份合同,那么,在济南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料呢......


·社区戒毒不去会怎么样?
      一、社区戒毒不去会怎么样?依据相关的条例如果不去的话,你会被送入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属于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到时候不能取消管控对于你的出行......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
      医疗过错由哪一方举证,适用什么样的责任原则?一、医疗事故适用什么责任原则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


·挪用资金由谁报案2023
      挪用资金由谁报案挪用资金罪属于非自诉案件,一般情况下是由企业或者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去报案或起诉。但如果企业或者法定代表人不报案或起诉的话,那么......


·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
      行政复议范围有哪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