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主要是什么?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职责主要是什么?1、建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管理机制,实行连锁承诺责任制。明确各个管理职能部门各自的承诺内容,工作标准和违诺责任,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压力传递,责任共担,形成一环扣一环,层层负责的连锁体系,结合施工现场及承诺的特点,建立制定既严密又便于操作的企业管理制度,能制定量化指标的都予以量化,能提出考核标准的都予以确定,完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为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创造条件,积极推进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考评工作的发展。2、加强培训,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素质从思想教育入手,狠抓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培训,提高职工的管理意识。采取有力措施,鼓励职工成才,加深对施工现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班组建设,搞好班组民主管理,增加职工参与施工现场管理的机会,不断完善激励机制。3、探索施工现场管理工作规律和工作方式(1)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选好项目经理。企业管理要靠管理人员来完成,项目经理是工程管理的关键人物,是技术经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从一定意义上讲,先有称职的项目经理,才会有优质低耗的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应变、协调和交际能力,其综合能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工程质量,能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能否取得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因此,选好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中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是施工企业抓好工程质盆的重要环节。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是规划设计蓝图付诸实际的阶段,做好施工现场监察管理工作,对于及时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按照国家规范规程组织施工,是达到工程建设预定质量目标的有力保证。一是必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本着对人民、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和不合格建筑产品,坚持走质量兴业的路子;二是做到事后检查与事前控制相结合,以事先控制为主,与施工班组紧密配合,促使其做到不合格材料及构配件不使用,未经培训人员不上岗,无质量保证措施不施工,紧要环节、关键部位严格把关,把可能发生的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以不定期分段检查为主,在分段对工程进行墓础和主体结构必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随机抽查,从而形成一定压力,促使工程保持稳定的质量状态;四是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坚持施工过程“三控制”,把“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的思想贯穿于施工现场管理全过程。(3)坚持施工现场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是永恒的课题,是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热点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的安居乐业,它不仅是技术问题、经济问题,更重要的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严重的质量事故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坚持施工现场验收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这是毋庸质疑的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的保证。(4)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在施工图预结算阶段,影响单位工程造价的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技术措施等四个部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搞好现场鉴证是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不可忽视的重要内容。如不加强控制,在工程造价管理全过程中,将存在着多种隐患。(5)全面改观施工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积极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防范事故能力,使每个职工做到遵章、守纪、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6)采取奖罚措施,推动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开展。要抓好施工现场管理。除了从思想上重视,技术上严格把关,管理上严格要求以外,还应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奖优罚劣同样也是不可缺少的手段。其实,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职责就是要负责整个工地现场井然有序的工作状况的,包括对安全,工作秩序,工作方式等都属于他们的日常工作职责,平时工地上出现了什么紧急的意外状况,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当时就应该具备相应的应急能力妥善去处理的,工人们有什么问题也能够和现场的管理人员直接反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一、合同效力待定的五种情形是怎样的?《合同法》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为效力待定合同:(1)主体不合格的效力待定......


·一、对于现金遗产税是多少钱?
      一、对于现金遗产税是多少钱?我国还有没征收遗产税。1、如果是现金、字画等动产的继承,直接转就可以。2、如果涉及不动产的继承,需要先做遗嘱公证和继......


·非法采矿罪寻衅滋事罪两种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1、非法采矿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


·全险车撞死人用坐牢吗
      这个问题应该是车辆购买全险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与车辆是否购买保险和购买保险......


·房管局的网签备案是一回事吗?
      房管局的网签备案是一回事吗?房管局的网签备案不是一回事,这其实是两个不同的环节,所以必须要分开来进行一个完成,首先进行网签的话,是在一个系统内......


·侵权损害赔偿怎样计算 ?
      侵权损害赔偿怎样计算?一、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围1、一般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2、人身损害赔偿范......


·用人单位在试用辞退怀孕合法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辞退怀孕合法吗一、用人单位在试用辞退怀孕合法吗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


·醉驾血液存放时间
      交警人员想要知道司机是否醉酒驾驶,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抽血来验证了。那么抽的司机的血最多可以保存多少个小时呢?一般情况是48个小时之后它是不能再化......


·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怎么规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无时无刻不受到人类相互间的伤害,在早先时代,为管理好国家我们祖先就有对伤害罪的相关规定。社会发展到现代,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