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里夫妇离婚后

农村里夫妇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按规定一般来说,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则需要考虑双方的条件,主要看谁的条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更有利就由谁抚养。那么农村离婚怎么算抚养费呢?
  农村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离婚后农村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参我国《婚姻法》第37条的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
  
  具体的计算方式为: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
  
  2、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在农村离婚怎么算抚养费在上文已有了详细的说明,可以知道,农村子女的抚养费要根据支付抚养费一方的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地的实际工资水平来计算,一般是按照收入的20%~30%比例支付,如果负担有困难的可以再降低一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
      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一、债权债务管辖确定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形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形式是什么?土地在使用之初,往往是要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开发和使用。但是对于自有土地来说,租赁......


·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合同是怎样的商品房的买卖向来都是被政府所重视的,而为了避免在这个过程中开发商损害到购房者的利益,政府房管部门还针对商品房买卖......


·用人单位注销后工伤认定是否受影响
      在生活当中我们提到工伤,您通常情况下会认为劳动者本人在做过工伤认定以后,或者是工伤伤残鉴定以后就可以向用人单位进行索赔了。但是有些情况下,可......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一、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2000元,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八条在中华......


·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分公司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1、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查看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索要其复印件,并委托律师对其工商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以确定分公司......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类型有很多种,可能
      在现代社会中经常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类型有很多种,可能会是是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可能是行人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等。但无论哪种事故都需要对责......


·酒醉后杀人会判死刑吗
      视情况而定。即使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以故意杀人进行定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
      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程序相关法律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


·千度东山晴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吗
      千度东山晴国有土地使用证有效吗有效,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房屋的身份证明,只有拥有有效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合法的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一旦缺少《国有土......


·轻伤立案了被害人可以自诉吗
      不可以,对于轻伤案件,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是对方逃跑下落不明的,受害人不可以自诉。如果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