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要在房管部门备案,但这并不是强制性条款,因此,很多当事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经过备案。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介绍吧。
  ?房屋租赁合同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法律后果一、对出租合同效力的影响。1、
  有约定的从约定,如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出租合同生效条件的,则出租合同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后生效,但是即使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已经接受的,则合同亦生效。如出租方将租赁房屋已经交付给承租方,承租方已经收房的,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租金,承租方接受的等情形。2、
  合同无约定的,则合同是否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与合同生效无必然联系。如合同无特别约定生效条件,则根据合同的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自承租方出租方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3、 虽然出租合同未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不会影响出租合同的生效。但是可能会产生以下后果: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房屋出租未经备案登记,可能影响承租人下了权益:1、如房屋先出租后出售,根据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2、如房屋先出租后抵押,则根据法律规定,抵押权人不能以抵押权对抗承租权。即抵押权实现后,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3、如果房屋出租在先,法院查封、冻结在后,那么租赁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可以使用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三、在一房数租的情形下,可能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履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三)合同成立在先的。综上所述,以上是对”房屋租赁合同没有备案的法律后果“这一问题的解答。对房屋租赁的合同进行备案,主要是出于行政机关管理的需要,未办理备案登记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只要双方当事人对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了一致,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当出租人把房屋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交付了租金,合同就生效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涉外婚姻该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涉外婚姻办理离婚手续: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2、需要证件: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来判断谁是肇事方并且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当事人有义务保持事故现场的原貌等待......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应给到什么时候?抚养费主要是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的体现,所以抚养费原则上的给付期限是到子女成年。子女抚育费......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因医疗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


·公司法一人公司条文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一人公司条文内容是什么一人公司其实在生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因为毕竟成立一人公司的话,所面临的各方面的挑战都是比较多的。通常一人公司多见......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无过错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在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的情况下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公司工作的年......


·离婚协议孩子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后,如果想要回抚养权,即变更抚养权该如何办理,以及办理的流程需要注意什么,如何竟可能提高争取到抚养权的可能性,或者提高争取抚养权的成......


·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一般违令作战消极罪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
      结婚登记程序分为这几个部分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二)婚姻登记员查验......


·国外一方如何委托律师代理离婚
      有的夫妻可能出现一方长期在国外的情况,这样两地分居是很影响夫妻感情的,也容易导致夫妻离婚。而在离婚的时候,身处国外的一方应该如何委托律师代......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
      检察院不批捕意味着什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检察院是不会批捕的,一来逮捕是剥夺人身自由最严厉措施,必须慎重使用;二来证据不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