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不可抵押的房产有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立抵押:(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二)已依法公告在国家建设征用拆迁范围内的房地产;(三)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四)列为文物保护的古建筑、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五)被依法查封、扣押或采取其他诉讼保全措施的房地产;(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七)未经中国注册会计师确认已缴足出资额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房地产;(八)行政机构所有的房地产,政府所有、代管的房地产;(九)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允许抵押的除外。
  二、哪些房产是不能用作抵押的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由于房地产属于不动产,在这里,还要提醒当事人的是,在进行房地产抵押时,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还需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登记。如果您对房地产抵押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那么建议您直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胁迫情形下签署的借条还有效吗
      胁迫情形下签署的借条还有效吗“胁迫”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以将要发生的、会造成被胁迫人生命、财产、名誉、自由、信誉的损害进行胁迫;还有一种情形......


·私募基金退出时投资回报率怎么算?
      私募基金退出时投资回报率怎么算?私募基金退出的投资回报率怎么算私募基金的退出方式包括IPO(初次公开发行)、并购、回购以及清算等。过去的研究成果显......


·广丰信息公开的条例有什么?
      广丰信息公开的条例有什么?信息公开的内容就是政府在做了一些决定之后通过信息公开的方式将信息通过网上或者是公告的方式让公民们知道这项决定的颁......


·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
      随着有车一族人数的壮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是在年年攀升,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也是不少,那么交通事故死人拘留吗?交通事故死人怎么判刑?为您整......


·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未共同生活返还彩礼吗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一般是可以要回彩礼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有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什么?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规定是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


·职务侵占罪属哪种类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或者企业的财产据为己有的行为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但是很多人对于职务侵占罪的了解还停留在字面意思上,那么职务侵占罪属......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
      北京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部门关于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号)的有关规定,经市......


·非法集资最高判多少年?
      一、非法集资最高判多少年?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5年......


·随着生活的需要,车辆对于我们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伴
      随着生活的需要,车辆对于我们的价值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是伴随着车辆的不断增多,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也在逐渐上升,“三无”车辆更是加入其中,成......


·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
      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一、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没有下限规定的,只要是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