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鼓楼医患调解的技巧是什么


  可能现在也是每天各大医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医患纠纷的,医患纠纷并不一定双方就非得闹上法庭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的,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使医患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其实也是专门建立的是有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例如最近在鼓楼发生的医患纠纷,所以我们就顺便来了解一下鼓楼医患调解的技巧是什么?
  
  鼓楼医患调解的技巧是什么?
  
  1、“调解优先”与“专业保障”在医患纠纷处置中的重要性
  
  医患纠纷相对于其它社会矛盾,具有专业性强、诊疗过错认定难、矛盾疏导途径单一、司法途径困难、患方情绪容易激化等特点。专业化医患调解便充分显示其优势性。
  
  一方面,医调委搭建起医患双方专业沟通的平台,在第三方中立的基准上,医调委客观地对专业进行分析评判,既指出医方的不足,也向患方解释医学的难处。只有理解了专业,才能真正地理解对方。
  
  另一方面,医调委又不是冷冰冰的医学鉴定或法院判决,会充分考虑医患双方的实际情况,于情于理进行解释,帮助医患进行情感沟通。医学不单纯是自然科学,也是一门“人”学,强调医德医风,讲究人文关怀。
  
  和谐社会的发展关键在于社会关系的稳定,所以目前国家强调社会管理创新机制以解决社会问题。社会关系呈多样化,导致权利义务及纠纷类型的复杂化,因此要求我们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例如医疗纠纷的解决,既有医患双方和解、行政调解、法院诉讼,也有这种专业化第三种的居中调停。调解不应是简单的和稀泥,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下,本案中的调解员帮助当事人理性分析,协助理性判断,以专业化的调解依法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
  
  2、公平公正客观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基础
  
  作为医患纠纷的专业化调解员,应注意要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的前提下解决纠纷。调解员应当有较强的与当事人沟通的能力,这是医调委前期专业化培训和后续大量调解工作中磨练而成的基本技能。
  
  作为中立调解主持人,调解员既要能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又要站在客观立场,对纠纷发生的事实基础和争执焦点进行分析评判,综合多方因素,于情于理于法地提出灵活且富有创见的解决方案,积极促成当事各方快速合理解决纷争。
  
  正是这种客观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使医患双方由始至终都信任信服医调委,使调解员能够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适时提出符合纠纷实际情况的解决方案,得到医患双方同意并签署调解协议书。
  
  3、正确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是完成工作的关键
  
  一般的纠纷调解都要求对当事人心理变化进行把握,医疗纠纷因为涉及人身侵权,情绪波动剧烈且反复,所以更应学会正确分析双方当事人心理。患方一般存在要求“讨说法”的心理,也可能存在追高赔偿的内心渴望;医方则在着重专业尊严的基础上,还会牵涉医院和科室赔偿责任分担的问题。因此,在医疗纠纷调解过程中正确分析双方当事人的心理是调解成功的关键。
  
  4、专业化是达成客观公正调解成果的保障
  
  医疗行为具有专业壁垒,这一壁垒既可能使医院不轻易承认其过错,又可能使患方过高猜测医院存在的问题。在医患越来越互不信任的大环境下,医患纠纷大量产生又难以解决。
  
  如果没有专业化的保障,如果调解只是不分是非对错的简单“和稀泥”,矛盾解决可能实现了一时安宁,却对长远的医疗纠纷解决带来不利影响,对医患关系的和谐构建弊大于利。因此,要强调专业化是医疗纠纷调解的重要性。本案件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对案件进行分析,对医患双方进行医学、法律知识的宣讲,使医患双方信服,并最终达成合理的赔补偿方案。
  
  总而言之,鼓楼医患调解的技巧这是需要调节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严格把控好的。在调解的时候应该是站在一个中立的位置上,不偏不倚的并且公平公正的对当前的医患纠纷事故进行调解。工作人员首先得取得了医院和患者的信任以后,才能够更好的展开以后的工作,不过调解都是带有一定的协商性质在其中的,调解不成再走法律诉讼的途径也完全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肇事者见死不救的行为如何定性?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部分肇事者因考虑到被害人的医疗费用、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及与被害人的纠缠不清等原因,"希望"或"放任"被......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一、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1、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宅基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本集体组织内的成员才能拥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一旦涉......


·超过劳动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超过劳动诉讼时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劳动诉讼的程序劳动诉讼,或称劳动争议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或决定而起诉的......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
      申请单方面离婚有什么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


·一、出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
      一、出轨离婚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出轨并不构成离婚过错方,因此在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是什么?
      中国人口众多,经济发达,目前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伴随着经济发展,老百姓的生活水平提高,私家车已经不再罕见,但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释义的立法背景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双方订立、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和处理劳动合同纠纷的注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则是对《劳动合同法》条款的补充说明......


·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能不能变?
      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能不能变?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进行增减,但是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


·法律规定婚内同居算重婚吗?
      法律规定婚内同居算重婚吗?当事人在婚内与别人同居的,如果是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的,会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是属于重婚罪的行为表现之一,会构成重婚......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司法鉴定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重新司法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
      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一、酒驾行政拘留影响孩子政审吗?不会,行政拘留只是违反行政法规定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拘留性质不同,不会留下案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