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中重大违法行为认定是怎么样的?

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目前的审核尺度是:原则上,凡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上述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财政、税务、审计、海关、工商等部门实施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其他有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涉及明显有违诚信,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也在此列。保荐机构尽职调查时要全面核查。本系列由结合深交所、上交所、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案例总结而成,主要针对IPO过程当中重点难点问题,供IPO从业者与拟上市企业学习。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1)应关注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还要考察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是否有重大违法行为。(2)所谓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且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行为。(3)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最近三年重大违法行为的判断标准按照以下执行:①原则上,凡被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给予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行为,都视为重大违法行为。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依法认定该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并能够依法作出合理说明的除外。涉及发行上市事项的,应当提请发行审核委员会决定;②上述行政处罚主要是指财政、税务、审计、海关、工商等部门实施的,涉及公司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决定。被其他有权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涉及明显有违诚信,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也属于重大违法行为;③近三年重大违法行为的起算时点,对被处罚的法人,从违法行为的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被处罚的自然人,从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4)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正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行政复议决定或者法院判决尚未作出之前,原则上不影响依据该行政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是否为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但可依申请暂缓作出审核决定。(5)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应视为近三年有重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中重大违法行为认定是怎么样的?行政处罚的处罚对象是没有实施犯罪行为,但是违反了行政法规,法律规定的内容,没有上升到犯罪,但是又要依法对其实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所以有了行政处罚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逃逸的入罪标准是怎样规定的?逃逸的入罪标准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由于当事人逃逸致人重伤......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
      离婚房产如何评估价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


·怀疑骗婚没证据这么办
      骗婚是以结婚为诱饵来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手段。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骗婚的案例越来越多,当你怀疑自己被骗婚,但是没有被骗婚的证据怎么办?凡事都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怎么写?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怎么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分居协议要怎样写才好?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夫妻彼此之间感情淡了,甚至是一见面就吵架,但是又考虑到双方父母以及孩子的意愿,暂时无法离婚,所以就会选择先分居。在分居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对外投资的法律规定1、2014年2月,基金业协会颁布《私募投资基......


·假想防卫过当不排除故意想过当吗?
      假想防卫过当不排除故意想过当吗??假想防卫过当不排除故意想过当,假想防卫不限于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实施防卫的情形,还包括正当防卫过程中的......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
      什么是房屋抵押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自有或第三者的物业(包括住宅、写字楼、商铺、厂房等)作抵押,用于个人综合消费并以按揭形式还款的贷款......


·各地都存在着高危性的作业
      各地都存在着高危性的作业,故而我国各地的司法机关都制定了相应的工伤鉴定的法律规范,各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鉴定机构的设备也不同,故而立各地......


·买车合同毁约如何进行处理?
      买车合同毁约如何进行处理?买车合同毁约应当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违约金来进行处罚,购车合同一方违约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承担即可,但一般不超过实......


·保险受益人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保险受益人的财产可以分割吗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