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是该条规定针对的是劳动合同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是否适用该条规定没有明确的规定。这就造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责任主体不清、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而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也就是说,在劳务派遣职工发生工伤时,派遣单位是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如果在派遣单位拒不申请的情况下,受伤职工也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规定,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二、由派遣单位还是用工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14年9月1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据此,劳务派遣单位是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主体,对被派遣员工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只是这种双方约定不能对抗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
  三、工伤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因派遣单位未为小王缴纳工伤保险,小王可以直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规定,向派遣单位主张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如果小王与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对于劳务派遣工伤认定的内容我们国家的规定是非常的严格的,因为工伤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是非常贴近我们人民的自身的合法利益的,所以说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也是非常的细化。对于这个问题的情况也很多,我们国家对于每一种情况基本上都是有着相关的法律规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工资条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企业单位的就职人员,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当初签订规定劳动合同的规定,按时向职员发放工资,但是若职员的工资达到了个人所......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如何进行?
      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处理如何进行?随着我国人民群众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和保险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绝大多数人都有过购买保险的经历,许多人正在保险期限......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的内容都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的内容都有哪些《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利吗?
      国企没有辞退员工的权力吗?如果员工在国企干活有重大过失,根据劳动合同法,国企同样可以将员工辞退。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江苏常州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中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很多地方在征收土地的同时都会对原有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但是大部分人都不......


·盗窃罪最高量刑处罚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其实都是有一个最高的量刑标准的,即法官在依法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但同时也不能超过《刑法》中关于此罪的最高量......


·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最要怎么判?
      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最要怎么判?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婚最要按照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根据我国刑法当中所予以规定的。同时需要构成刑法中所规定的......


·离婚之后双方会因为许多的财产分配问题或者是孩子的
      离婚之后双方会因为许多的财产分配问题或者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或者是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都是可能导致双方不愉快的解决的,这时候如果法院将抚养权判给......


·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该怎么办
      虽然很多时候夫妻协议离婚不成都是因为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却不同意离婚,但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也是经常出现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情况。要是真的遇......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什么?新《刑法》安全生产犯罪的规定是《刑法》当中对于安全生产犯罪的行为定罪标准是结果犯《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文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法律条文有哪些?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房屋的坐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