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除了属于人身伤害类的还是财产侵权类的必然都会涉及到后期的物质赔偿,所以法院在事先为了预防利益相关人逃避赔偿责任而将自己的财产藏起来,就必须事先就对相关的财产进行查封。那么,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一、刑诉法查封具体的范围是什么?
  
  查封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侦查权的一种,是指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公安检察机关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有当事人问及公安检察机关的查封权限问题,尤其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家属,担心出现超范围查封的状况。如何准确判断公安司法机关的查封权以及如何救济至关重要。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适用查封、冻结措施有关规定》,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
  
  (一)犯罪所得及其孳息;
  
  (二)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
  
  (三)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
  
  而且,查封、冻结以及保管、处置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进行。首先,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冻结财物。其次,查封涉案财物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民航等有关部门协助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明确查封财物情况、查封方式、查封期限等事项,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并及时告知有关当事人。再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对于查封、冻结的涉案财物,侦查机关也不得擅自处置。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或者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以外,不得在诉讼程序终结之前作出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赋予了当事人的救济权,即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的,或者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因此,在办案过程中,要针对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把握侦查机关的查封权限及正当程序,才能寻找到正确的救济方案。
  综上所述,查封并不是法院任意就可以将被告的财产全部纳入在范围之内的,因为被告作为公民是享有自己支配合法财产的额权利的而不能被法院一概的认为是与犯罪有关的财产。若是发现法院查封行为侵害自己的合法财产可以委托律师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
      我国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时间是多久?为了充分确保有关工程的质量,防范风险出现,我国规定了工程需要设立质量保证金。并且还规定,在满足条件下可以申......


·汇编的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吗
      汇编的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吗一、汇编的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吗?1、汇编的作品可以申请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人可是自然人,......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一)房产继承必须公证吗?房产继承并不是必须公证,这是由于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


·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
      在什么情形下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依法终止(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怎么办?
      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一般指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遇到了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行使管辖权,比如,遇到了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等,不能行使管辖权。......


·实施网络诈骗一般判几年
      实施网络诈骗一般判几年现如今,网络诈骗愈加猖獗。我们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有可能深受网络诈骗的伤害。由于网络诈骗形式多样、手段高明,在很多情况......


·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
      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后多久时间内可以反悔?只要在法院制作的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协议就生效,没有反悔期......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
      农村分户要土地使用证有什么用?在过去的时候,我们国家农村的发展都是集体发展模式。土地使用权等权利都是归集体所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当时更好......


·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方法有哪些?
      一、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的方法有哪些?(一)通过公检法通知辩护获得法律援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公安机关、人民......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溯及力是怎样的随着近年来,我国对于广大人民普法力度的增加,我们对于民法并不陌生,民法为了保障民生而制定的一项基本法则。在我国......


·成为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吗
      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吗专利发明人可以变更。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而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