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如果遗嘱人先后立了多份遗嘱,以最后所立的为准,但任何遗嘱都不能和已经公证过的遗嘱相抵触。比如说,一个人生前立了多份遗嘱,而每份遗嘱的内容都不太一样,其中第一份遗嘱是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应该以公证遗嘱所立的内容为准进行遗产继承,而不是以最后立的那份遗嘱为准。因为,在不同种类的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
二、变更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变更或者撤销遗嘱的方式有明示和推定两种:明示方式。遗嘱人以明确的意思表示方式变更或撤销遗嘱。这种方式下遗嘱人应当以法律规定设立遗嘱的几种法定方式进行。但应当注意,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推定方式。推定为遗嘱人撤销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即推定后立的遗嘱变更或撤销了前面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均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份灭失,或所有权发生全部或部份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份被撤销。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了原来所立的遗嘱。至于遗嘱人是否在后来又立有新遗嘱不影响推定的效力。遗嘱生效,才能实现遗嘱人订立遗嘱的目的。如果您不了解法律规定,不清楚遗嘱的生效要件,可以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而且遗嘱订立后,并不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您的情况发生变化,您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变更或者撤销遗嘱。因此,您完全没有必要担心订立遗嘱后,子女不再履行赡养义务。遗嘱涉及到很多法律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不明白的事项,也可以向专业遗产继承律师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可以买吗
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在房产市场中也存在,因为价格、地理位置等因素的影响,也会有购房者想买,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使用权的房屋可以买吗?......
·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
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一、告诉才处理就是自诉吗?自诉案件在刑事诉讼中分为三种: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即亲告案包括5种: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
·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一、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凡具有下列八种情况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可能判处管制、......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
犯罪预备条款的条件有哪些?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
·服刑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服刑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法律没有规定权利人服刑期间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法律情形,目前,部分法院根据中止的自由裁量权认定服刑属于时效中止的......
·一、立遗嘱是否要写遗嘱执行人?
一、立遗嘱是否要写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是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主要职责:将遗嘱人的遗产清理登记并造册;保管各类遗产;依遗嘱的指定对......
·盗窃罪刑法规定如何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入罪条件进行了修改,公民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的,直接就会构成盗窃罪。既然构成了盗窃罪,那么......
·一、交通事故手指缺失可以获得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手指缺失可以获得赔偿吗?交通事故手指缺失可以获得赔偿,但是必须要确定伤残等级。手指部分鉴定为残疾之后,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包括:医......
·公司股权对于隐名股东优先购买吗?
一、公司股权对于隐名股东优先购买吗?隐名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
·金额达到多少算诈骗罪?
对于很多侵犯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来讲,在实施了相关行为之后,其实并不必然就一定会构成犯罪,还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要是没有达到的话,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