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离婚抚养费包括学费吗?离婚后,不进行抚养的一方应当对未成年或不具有劳动能力等满足条件的子女支付一定数目的抚养费,否则可能会被起诉。抚养费包括日常生活所需的费用,仍在接受教育并符合支付条件的子女,可获得一定程度的抚养费。若已经诉讼,具体要看索要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一、子女可在一定情形下,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学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二、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学费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学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教育法》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学费。
  三、父母应负担的子女学费仅指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一般费用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子女上大专及本科院校的费用很高,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法律将尚在校就读的学历限定在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以此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而上大专及本科院校的费用不是必须由父母支付的,是否支付完全取决于父母的意愿。即便是子女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需要支付的也是一般的学费用。如果一方擅自让子女上学费昂贵的一些“贵族学校”、重点学校等,另一方不同意支付昂贵的学费或所谓的“择校费”等,一方请求另一方支付这些费用的诉讼请求将无法得到支持。需要说明的是,父母不支付高中以上学历的费用和其它非一般的学费不是绝对的,关键是要看父母的态度,只要父母愿意支付,法律将不作干涉。
  四、子女抚养费一般给付至18周岁时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此规定与法定的公民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相对应。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子女只要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应该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去自立于社会,父母不再对子女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为阻止要求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无度索要,法规所支持的基本为“一定程度上的费用”,无行为能力、未达到年龄子女的日常生活必备开支、一般学校的学费都可得到支持。法规也解释了抚养费和不能独立的细则,有异议的双方可直接咨询本站的律师和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股权投资骗局如何辨别?
      股权投资骗局如何辨别?在法律上股权投资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认定,一般会根据其案情不同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犯罪、传销诈骗......


·中止探望权的诉讼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不因为父母的离异而免除。同样,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也不应该轻易被剥夺或者限制。  ......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罪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注册资本和建账的实收资本的区别是什么
      注册资本和建账的实收资本的区别是什么注册资本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


·醉驾入刑以后,尽管说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吐槽我国将醉驾入刑的
      醉驾入刑以后,尽管说生活当中有一部分人在吐槽我国将醉驾入刑的惩罚标准实在过于严格,但是到目前醉驾入刑实施的状况来看,将醉驾列入刑事犯罪,严格......


·私募基金申购新股有上限吗
      私募基金申购新股有上限吗一、私募基金的基本介绍基金按是否面向一般大众募集资金分为公募与私募,按主投资标的又可分为证券投资基金(标的为股票),......


·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中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


·有名合同有哪些?
      有名合同有哪些?有名合同在经济贸易活动中使用的频率较高,有名合同符合合同甲乙双方的买卖习惯,同时当事人也能根据它的性质规范来制定合同。法律......


·公司法人变更时间要多久
      公司法人变更时间要多久您都公司的成立需要一定的要求,而法人对于公司来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公司的法人设定好之后也会可以更换的,但是依然要......


·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
      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情形有哪些?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其实出现纠纷的可能性都是比较大的,而此时如果当事人需要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的话,就需要注意诉讼......


·餐饮店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餐饮店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一、餐饮店三方股东合作协议书怎么写?甲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乙方: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甲、乙二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