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

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
  被当事人选择的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自行向仲裁委员会披露并请求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其他关系”是指:(1)对于承办的案件事先提供过咨询的;(2)现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当事人的法律顾问且离任不满两年的;(3)兼职仲裁员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或曾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不满两年的;(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的;(5)担任过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和代理人的;(6)私自会见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或者接受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7)其他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情形。
  二、仲裁庭的开庭纪律是什么?
  (一)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使用无线电寻呼机、电话机和进行其它妨碍仲裁的活动;(二)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三)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四)仲裁庭内禁止吸烟;(五)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戒,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做缺席仲裁。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在看完了上文内容之后,相信您已经知道仲裁员回避情形有哪些了吧。一般在开庭过程中,仲裁员可以自行申请回避,当然也是可以由当事人申请进行回避的。当然,开庭的时候也要注意纪律,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也是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找工伤认定材料的误工费怎么算?
      行,总有相对危险系数高的职业,像工地从业者、挖矿矿工就很容易受伤,严重的还有生命危险。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时所遭受的身体伤害和长期从事一个职......


·还款能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还款能否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要注意什么
      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要注意什么一、申请仲裁需准备哪些材料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时效是多少?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有效期是一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般需要在员工工作的一个月之内,如果说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


·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公司一直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维权方式是: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是多久?
      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归还借......


·言词证据具体形式和特点有哪些
      言词证据具体形式和特点有哪些您都知道采用诉讼的渠道是需要提交有关的证据的,言词证据是在众多证据的分类中的一种具体类别,它是与实物证据相对的。......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
      一般工程在结束交付使用之前,双方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都会对建设工程治疗进行一个质量评测,检验是否达标,工程质量问题也涉及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


·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请假期间突发疾病的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


·北京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
      北京市建筑工地很多,一些工人在劳动的时候可能会被砸伤,这时,单位应该主动为其申请工伤鉴定。北京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开展工伤鉴定,其出具鉴定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