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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九变为单位犯罪抗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刑法是需要进行不断的调整的,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逐步的适应我们社会的变化,更好的服务于普通的老百姓,比如说我国的刑法修正案就进行了大幅度的修改,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刑九变为单位犯罪抗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刑九变为单位犯罪抗税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抗税罪可以构成单位犯罪
  
  刑法中对单位犯罪怎么处罚?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所以,对单位犯罪,原则上实行双罚制,即同时处罚犯罪的单位和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但是,如果刑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特别刑法)另有规定不采取双罚制而采取单罚制的,则属于例外情况。这是因为,单位犯罪的情况具有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并不能准确全面地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对单位犯罪起到足以警戒的作用
  
  二、单位犯罪的特点包括哪些?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4、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
  
  如何界定单位犯罪?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
  首先在这里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更改的内容是比较多的,其中一项就是将抗税罪可以构成单位犯罪进行了修改,除此之外也给您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如何界定单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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