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服务行业可以请童工吗?
《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并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严重伤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保障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也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国务院令第364号公布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根据规定,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在内的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有义务保障其不被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也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负有相关义务。
二、法律法规
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二条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三条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五条 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关于童工的有关规定。
我国任何行业都不允许有聘用童工的这种做法,这当然就包括了服务行业。只不过是有些服务行业在劳动关系资源紧张的状况下会饥不择食,明知道对方属于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能也会铤而走险的贸然去聘用,我们发现有服务行业雇用童工的做法一定要敢于揭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与非要式合同有何区别
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与非要式合同有何区别一、要式合同主要有哪些要式合同包括:1、担保法上的所有合同(保证、抵押、质押、定金)、金融机构的借款......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特征: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特征:劳务关系是一种传统的经济社会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依据民事法律规范,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是怎样的?距离:太仓市浏河镇农村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根据国务院《城乡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省、苏州市、太仓市等有关......
·法人代表证明书是什么吗?
法人代表证明书是什么吗?一、法人代表证明书是什么?法人代表证明书是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能证明自己的法人资格的文件。二、法定代表人......
·协议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离婚是对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的人身以及财产关系的解除,您都知道的是,想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第一时间需要的是协商,商量一下孩子的抚养问题......
·丈夫坐牢妻子可以离婚吗?
丈夫坐牢妻子可以离婚吗可以先向对方提出,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配偶坐牢如何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
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怎么生效?一、居间合同的订立是怎样的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
·黑龙江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
黑龙江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样的一、黑龙江省交通伤残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1、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需结......
·法律规定汽车撞死人要坐牢吗
一般在认定行为人构成了刑事犯罪的情况下,那么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才会涉及到坐牢的问题。而现实中我们就发现有些情况下汽车撞死人会坐牢,但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