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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如何书写

代书遗嘱如何书写
  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须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2、须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同时,还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要求代书人、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而且代书人及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的签名最好不要用私章。遗嘱人口述,书写完毕后,应读给遗嘱人听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字和日期。要注意代书遗嘱必须写明“遗嘱”抬头、对遗产的安排、对债权债务的安排、签字、日期等。要考虑遗嘱的存放和启用,以保证不被篡改、隐匿和毁损。打印遗嘱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二、代书遗嘱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公证并非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代书遗嘱也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即遗嘱可以由他人代书。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上文中得条件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由此可知,尽管代书遗嘱未经公证,但如果如何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也是有效的。相信您此时对代书遗嘱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代书遗嘱是遗嘱的一种订立形式,因为非本人订立,所以具有一定的争议。代书遗嘱的书写以及公证问题,本文已经作了较为完整的介绍,关于代书遗嘱的其他问题,本文不再另作多谈。如果生活中遇到本文提及的问题时,建议向律师进行咨询,相信律师专业的解读会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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