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什么?

很多职工在受到工伤之后是需要及时接受治疗的,关于工伤的待遇在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有了完整的规定,企业不能在职工的医疗期之内要求职工工作或者离职,因为这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关于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很多人不知道,接下来让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规定。一、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中工资基数计算方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应得工资还是实发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以上是正常的计算方式,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需注意,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综上所述,关于职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我们已经告诉您了,职工受到工伤之后应该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工伤的认定,这样才能获得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赔偿,关于赔偿费用的计算可以依据相关的法律进行,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的话,是可以咨询律师来获得帮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是怎样的?如今,各省市政府正在大肆进行城市开发建设,不断地往外扩展。建设规划都需要在土地上进行,对土地的征用成为有关......


·“净身出户”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在婚姻关系开始或存续期间,夫妻以对配偶恪守忠实为基础,协商签订的财产关系及人身关系协议。常见的忠诚协议一般表现为一方违背忠实......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一、不动产担保物权是什么?不动产担保物权是在、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
      工伤保险待遇的给付内容具体有哪些工伤赔偿中的赔偿款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给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给付。《社会保险法》第......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给吗?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给吗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


·民事诉讼法中对待拒不执行会影响担保人吗
      民事诉讼法中对待拒不执行会影响担保人吗?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后,被执行人是必须执行相关的判决的,如果不执行的话是会被强制执行的,但是尽管这么规......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是相当重视的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是相当重视的,因为这关乎到孩子能否健康的成长,不只是孩子的身体健康,更是精神层面的健康。如何取得孩子抚养权......


·犯罪分子被批捕了什么时候判决?
      一、犯罪分子被批捕了什么时候判决?1、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一般案件,公安阶段:刑拘期间侦查最长37天,逮捕后侦查羁押一般2个月;检察院阶段:1个月;......


·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怎么办?
      合同违约责任不对等怎么办?在拟定合同时,合同双方往往都会约定违约责任以保证双方的诚信。但是,有的违约责任条款在一开始拟定时就存在不平等的现象......


·侵权责任法劳务伤残可以适用吗?
      侵权责任法劳务伤残可以适用吗?一、侵权责任法劳务伤残可以适用吗?如果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适用来进行追偿。如果没有第三......


·2023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钱?
      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钱一、民事诉讼律师费是多少钱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