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

行政处罚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
  
  行政处罚这个词眼相信您并不陌生,但是它却有着一种特殊的神秘感,让人捉摸不透。可以说行政处罚法是我国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而设定的一项法律。那么行政处罚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呢?这个问题下面就由本站网的我们来为您解答吧!
  
  行政处罚法是规定行政处罚中的缘由、过程,依据,决定的作出等程序性规定,属于行政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二条 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规定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四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第十五条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十六条 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行政处罚法是实体法还是程序法呢?这个问题据以上详细内容便可知晓。它是属于行政程序法的范畴。而以上内容则是详细的描述了行政处罚法的各种条律,具体您的情况可对照以上条律的情况而定。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可在线与本站网站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数额
      个人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数额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十......


·法院的法律援助收费吗,其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院的法律援助收费吗,其申请条件有哪些?一、法律援助是否要收费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
      遗产继承公证书怎么办理?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
      一、刑法中不构成重婚罪的有哪些根据立法精神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一)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


·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乙方:__......


·股东有权收货款吗
      这个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股东私自收货款要看是否有得到公司授权。如果没有得到授权而将货款据为己有,数额较大,就会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股东私收......


·假期的加班费要怎么计算
      假期的加班费要怎么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


·对监视居住期间的传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对监视居住期间的传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一、对监视居住期间的传讯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传唤、拘传时间一般为不超过12小时,最多不超过24小时。对于此......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1、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


·医患法律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医患法律律师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医患法律律师费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二)涉及财产......


·民法总则对宣告失踪是如何界定的?
      我们国家的民法总则中的法律规定比较多,这能够意识到我们国家对于百姓的规定是比较繁琐的,那么民法总则对宣告失踪是如何界定的?在民法总则上,对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