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五节 保管委托人财产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五节 保管委托人财产
  
  第五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保管协议,妥善保管委托人财产,严格履行保管协议。
  
  第五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受委托保管委托人财产时,应当将委托人财产与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律师个人财产严格分离。
  
  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六节 转委托
  
  第五十六条 未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事务所不得将委托人委托的法律事务转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办理。但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委托,但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第五十七条 受委托律师遇有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紧急情况不能履行委托协议时,应当及时报告律师事务所,由律师事务所另行指定其他律师继续承办,并及时告知委托人。
  
  第五十八条 非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因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费用支出。
  
  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七节 委托关系的解除与终止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委托关系:
  
  (一)委托人提出终止委托协议的;
  
  (二)律师受到吊销执业证书或者停止执业处罚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
  
  (三)当发现有本规范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利益冲突情形的;
  
  (四)受委托律师因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履行委托协议的,经过协商,委托人不同意更换律师的;
  
  (五)继续履行委托协议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本规范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提示委托人不纠正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解除委托协议: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要求律师完成无法实现或者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其他合法的理由的。
  
  第六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依照本规范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的规定终止代理或者解除委托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协商解除协议的,委托人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协议的,律师事务所有权收取已提供服务部分的费用。
  
  第六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后,应当退还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原件、物证原物、视听资料底版等证据,并可以保留复印件存档。
  
  符合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对律师的一些要求。委托人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律师协助保管相应的资产时,律师应配合委托人不应与律师事务所的财产混淆。委托代理的情况下,律师以积极的办理相关代理人的案件事宜,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证据司法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在诉讼时,我们一定会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那当我们遇到这些这些专业问题时,我们委托法定鉴定单位,单位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


·司法鉴定受理程序有哪些?
      司法鉴定直接证明案件中的事实,作为证据联系成证据链,随着当今案件的复杂化,专业化,司法鉴定活动也综合了许多科学方面的知识,通过科学的鉴定手段......


·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
      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一、房屋产权继承证明怎么写房屋继承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号码。本人配偶,身份证号码。现有位于住宅地一处,(写清楚房屋......


·打架拉架致人轻伤怎么判?
      打架拉架致人轻伤怎么判?一、打架拉架致人轻伤怎么判?拉架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


·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什么?共同犯罪的四种分类规定是任意、必要共同犯罪,事先、事中的共同犯罪以及简单、复杂共同犯罪,具体如下所述:任意共犯与......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公证了还能推翻吗?经过公证的遗嘱能推翻,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


·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起算日是哪天
      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起算日是哪天1、计算期限一般20年“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
      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合伙开公司注意事项有哪些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


·过路费发票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有哪些?
      过路费发票诉讼时效中断的理由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在哪些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在哪些情形下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