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篡改的遗嘱还有效吗?

篡改的遗嘱还有效吗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不能发生法律效力。遗嘱无效的情形有: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二、继承人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三、如何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继承人篡改遗嘱丧失继承权吗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继承人篡改遗嘱情节严重的,会丧失继承权。但是丧失继承权必须由法院确认才可以。怎样进行法院确认丧失继承权程序,您可以咨询专业遗产继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1.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2.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3.医疗机......


·主犯没抓到从犯如何判
      会。《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主犯没有归案,但对于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有确实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可以先行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定......


·期待利益的赔偿怎么计算
      期待利益的赔偿怎么计算一、期待利益的概念期待利益,源于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的"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中排除履行利益即为可得......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解释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解释是什么《劳动合同法》82条共计两款内容。第一款的详细解释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得到了圆满补充说明。第六条 用......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辞职是否可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1、用人单位......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


·一、农村村民选举有误工费吗?
      一、农村村民选举有误工费吗?选民参加选举政府没有误工费,这是每个公民行使自己的权力,不需要误工费,也有个别地方,经济实力强,会发放误工费。......


·公司增资扩股对新股东的要求是怎样的
      公司增资扩股对新股东的要求是怎样的一、公司增资扩股对新股东的要求是怎样的关于《公司法》关于增资扩股的要求如下: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股东缴纳新......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一、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措施有哪些?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


·他项权证到期该怎样进行注销
      他项权证是我国房屋的购买者在进行购买时,向银行贷款出具的一类抵押的法律文书。一旦这类证件到期后,相关的房屋所有者可到房产局进行注销这类证件。......


·抢劫被羁押什么时候可以见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案件还没有宣判并生效之前,只有辩护人可以与其会见和通信。作为家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方便双方沟通,并提供法律帮助以及心理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