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的遗嘱有效吗
1、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打印的遗嘱态度不一,具体有三种观点:
(1)第一种观点认为打印件属于自书遗嘱,因为打印遗嘱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自己打印仅是书写的方式和工具不同而已,若系他人代为打印,也是依据书写的原文打印,又为遗嘱人校对签名认可,其成因与形式均符合“自书”。
(2)第二种观点认为打印件属于代书遗嘱,因为电脑是智能化工具,无论是遗嘱人自己输入打印还是由他人输入打印,都是智能化工具的产物,代书行为是由智能化的电脑进行的,电脑书写与他人书写并无二致。
(3)第三种观点认为打印件既不是自书遗嘱,也不是代书遗嘱,因为法律对遗嘱有严格的形式要求,打印遗嘱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故打印的遗嘱无效。
2、如果无充分证据证明是由立遗嘱人亲自打印,或可证明是由他人代为打印的,则一般应认定为代书遗嘱。这时候,就要满足代书遗嘱的条件: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L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日达,代书人作记录。可以采用打印的形式。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的姓名。
3、如果声称是立遗嘱人自己打印的,即便上面有立遗嘱人的签名,打印的遗嘱被承认的概率也不大。
二、有效的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不真实具体体现在如下几种情况中:
(1)胁迫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2)欺骗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3)被非遗嘱人假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人在神志不清的状态下所立的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丈夫立遗嘱不经妻子同意便处分了全部夫妻财产,另外,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有三个情况:
(1)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2)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3)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即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有效的遗嘱应具备哪些条件”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关于遗嘱的相关知识。订立遗嘱,最好按照法定形式及要求订立,避免采用打印的遗嘱等容易被推翻的形式。据相关统计显示,在法院受理的遗嘱继承纠纷中,有60%的遗嘱被法院宣告无效,而遗嘱形式要件不符合要求是遗嘱无效的主要原因。所以订立遗嘱的时候最好请本站专业律师介入,帮助你把握遗嘱的形式合法和内容合法,使得遗产分配得以按照遗嘱进行,维护立遗嘱人的最大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哪些?合同履行的过程经常发生一些当事人预料不到的情况,为了降低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的风险,法律赋予了双方当事人在双务合同中......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
股权转让的完税凭证是怎么办理的公司内部的股权如果发生了变动,双方仅仅只签订了股权协议以后并不代表着在法律上就发生了效力,工商部门的登记处没......
·租赁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租赁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
·遗赠由遗嘱执行人处理财产吗?
遗赠由遗嘱执行人处理财产吗?1、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职责。因为无效的遗嘱、不成立的遗嘱都不能执行。因此,遗嘱执行人要执行......
·信用卡诈骗自首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相信许多人都有使用信用卡。信用卡可以透支使用,但同时也需要按时还款。我们在使用信用卡时应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合理使用,如果透支数额较大且无力还......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
·拖欠工资的仲裁时效?
会选择诉讼或仲裁。那么拖欠工资的仲裁期限是多长?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原则上为一年。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
一、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要谁告谁?丈夫在婚内犯重婚罪妻子和不知情的第三者都可以告丈夫重婚罪,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
·一、夫妻离婚婆婆的财产可以取回吗?
一、夫妻离婚婆婆的财产可以取回吗?不可以,离婚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婆婆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