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法人不是个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或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即用人单位与员工劳动关系的,公司法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1年也好,5年也罢,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有一点必须明白,不能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表面上你是签了1年合同,1年后可以干净利落地“走人”,但问题是如果1年后还找不到“下家”,而“上家”又无意留你,该怎么办?所谓未雨绸缪,1年有1年的打算,5年有5年的计划,关键在于你对全局的考虑。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事项在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有详细的规定,我们已经把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告诉您了,如果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够自动离职,因为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在提前一个月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人不是个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或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即用人单位与员工劳动关系的,公司法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同的人会做出不同的选择。1年也好,5年也罢,无论你做怎样的选择,有一点必须明白,不能稀里糊涂地过日子。表面上你是签了1年合同,1年后可以干净利落地“走人”,但问题是如果1年后还找不到“下家”,而“上家”又无意留你,该怎么办?所谓未雨绸缪,1年有1年的打算,5年有5年的计划,关键在于你对全局的考虑。综上所述,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事项在劳动合同法当中都有详细的规定,我们已经把公司法人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告诉您了,如果劳动者需要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够自动离职,因为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需要在提前一个月提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得了哪些疾病符合监外执行
得了哪些疾病符合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哪些?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哪些?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工伤鉴定7级赔偿标准是多少?(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法官
近年来,随着人的观念改变,离婚人数越来越多,离婚官司居高不下。离婚涉及到的最难处理的问题财产分割,打算离婚的人在了解离婚官司财产分割法官判......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一、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
·医疗纠纷患者维权的方式是什么?
医疗纠纷患者维权的方式是什么?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我国医疗水平不够完善的体现。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医患之间就会因为医疗方面的事故进行争论,这样或多......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装修合同书签订的注意事项是什么?只要是公民直接向房地产购买的空房一般都会经历购买者精心的计划后进行装修的,而购房者的居住体验是否良好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