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拆迁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而在具体赔偿之前,需要先对被拆迁的土地、房屋等进行一个价格评估。但要是当事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的话,那么此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1、拆迁评估指的是什么?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2、评估价不高,自己找评估公司重新评估可以吗?
  不可以,因为这样是不会被拆迁人认可的。
  3、对于评估结果不满意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被征收人对于拆迁补偿仍有异议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来处理,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复核的评估费由谁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鉴定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复核评估费用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拆迁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从上文可以看出,被拆迁人肯定是先自己的房屋能够评估一个好价格,最好是价格越高越好,但往往评估机构认定出来的价格会差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对拆迁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详细的解释,申请复核评估。更多具体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日照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哪些时候鉴定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伤残认定两个概念。许多人将两者都称为工伤鉴定。事实上,两者都称为工伤是不准确的,极易给工伤保护过程带......


·股骨骨折司法鉴定几级,如何鉴定?
      俗话说,伤精动骨一百天。一旦人的骨头收到伤害,骨折就会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尤其是像股骨这样非常重要的骨头,股骨作为我们人体中最长的管状骨。它......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
      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一、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可以取出吗存单质押贷款未到期不可以取出,需要先还清贷款之后才能解除质押取回存单。个......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
      承包合同诉讼主体是什么?承包合同的主体就是承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通常所提到的民事诉讼主体,是指第二类的诉讼当事人,即原告、被告、第三人以及上诉......


·离婚时怎么确定孩子的生活费
      ?孩子的生活费其实也就是属于抚养费中的一项,要是父母离婚的话,对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就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然而这其中就包括了生活费......


·怎么对强迫交易罪进行认定
      我国民法的平等原则是当今商品经济规律的属性,是现代法制的基本原则。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您地位都是平等的。所以买方有买与不买,买此产品而非彼产品......


·行政拘留律师能否会见有哪些法律依据?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种处罚方式,被公安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时大量的使用。一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能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


·集体用地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集体用地征地补偿如何计算?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离婚财产忘记分配怎么办?
      离婚财产忘记分配怎么办?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可以在离婚后要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一方以尚......


·第三人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
      第三人抵押担保要多长时间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抵押担保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担保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体现在借款的时候,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抵......


·医疗纠纷赔偿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赔偿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医疗纠纷赔偿条例第一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